誤區1.藥食同源
食療效果肯定比藥物好
顧中一:孫思邈《千金方》中提出“食療不愈,然后命藥。”《黃帝內經素問》中說“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強調食物相對于藥物副作用較小,對一些疾病可以先通過以食物為代表的生活方式干預,治病的最后環節也可以用食物去除病尾,表達的是一種古代人民應對疾病時對食物地位的設想,在那個年代有其先進性。
但是我們要清醒地意識到,并不是用了“療”這個字,食物就真的變得有療效了,就像第一句話中藥和食是對立的一樣,食物主要是起到提供營養物質、維持人體正常生理功能的作用,而治療疾病則是藥物的責任,雖然我們不可否認食物對于部分代謝性疾病、營養缺乏性疾病有著較強的干預能力甚至治療作用,但在具體的應用及宣傳時應當基于實實在在的證據,而不是想當然或者迷信傳統說法,一定得看“療效”。
誤區2.“萬人一張方”
別人吃這個好了,自己也可以試試
顧中一:說到療效,由于個體差異、安慰劑效應、疾病自然轉歸的特點,別人吃了某種食物之后病好了有可能并不是因為這種食物,不見得是這個“方子”的功勞。而且別人的情況很可能與你是不同的,如果你真的有問題應當及時求醫進行準確地診斷,再由醫生進行正規的治療,而不是聽信偏方,延誤治療。
當然了,在食物安全風險、付出成本都可以接受的情況下,每個人也還是有權利拿自己做試驗品試一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