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湖北代表團集體審議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不少人大代表共同呼吁,盡快修訂《食品安全法》,提高違法成本,“不僅要罰得違法者傾家蕩產,還要給予刑事處罰!”
農村食品安全問題也引起了代表委員們的關注——“農村監管力量弱,點多面廣,更需引起重視”。
要罰得違法者傾家蕩產
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嚴守法規和標準,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決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在3月4日的全國人大記者會上,大會新聞發言人傅瑩介紹,《食品安全法》已被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五年立法規劃。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仙桃市委書記馮云喬說,違法成本低是食品安全監管難的重要原因,在基層實踐中,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對接不夠,多以行政執法予以處理,有些涉嫌犯罪案件該移送的沒移送,甚至以罰代刑。
他建議,盡快修改《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和《刑法》的相關條款,提高處罰標準,降低定罪門檻。“以法律零容忍態度,對涉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重罰嚴打,罰得違法者傾家蕩產,還要給予刑事處罰,在社會上形成強大的震懾作用。”
切莫遺忘農村食品安全
說起“舌尖上的安全”話題,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農業廳副廳長王紅玲提醒,切莫忽視農產品食品安全。她建議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執法檢查,尤其是對農產品生產環境的監管,比如土壤是否安全、澆菜的水是不是污水等。
對此,住鄂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地球科學院教授李長安深有同感。他告訴記者,在全國兩會開始前,他曾收到一個村干部的信,信中反映了農村食品安全令人堪憂的現狀,望政府引起重視。
“一個村只有1個協管員,怎么可能管得過來?”李長安說,農村食品生產經營戶點多面廣,食品經營者素質良莠不齊,很多經營戶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識,很多假冒偽劣廠家都轉戰到農村去生產,“相比城市,農村在食品安全方面,可能更是‘重災區’”。他建議,加大農村的監管力度,對農村食品經營單位實行嚴格準入,構建食品經營者信用機制、備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