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將于本月15日起正式實施。新消法除對消費者權益作進一步明確外,還對有關消費者權益受損害后如何索賠進行了修改和規定。新消法將對消費者產生哪些影響呢?昨日,市消協副秘書長原麗娟用假設的案例對此問題進行了說明。
1商家有欺詐行為,退一賠三沒商量
【案例】小肖花400元在某商場買了一臺電磁爐,用了兩次就因電路燒壞而無法使用。后經該品牌銷售代理商證實,小肖購買的電磁爐是假冒產品。在此情況下,小肖應如何依據新消法向商家索賠呢?
原麗娟:新消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計算。此案中,商家應按照以上規定對小肖進行退一賠三的賠償,即小肖除可得到400元的退貨款外,還可獲得1200元的賠償金。
【案例】如果涉及食品欺詐,消費者是依照新消法還是食品安全法進行索賠呢?比如,張先生買了一袋標價為10元的真空包裝的豆腐干,他開袋后發現豆腐干上有霉點,隨后明白豆腐干已過了保質期。這種情形下,新消法和食品安全法,他依據哪部法律索賠更好呢?
原麗娟:依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向廠家或商家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此案中,張先生如果依據食品安全法要求賠償的話,按照假一賠十的原則,他可獲得110元(10元為退貨款)的賠償;如果按照新消法來處理,張先生可獲得510元的賠償,其中的10元是退貨款,500元是商家最低賠付價款。
2消費者因食用保健品受損,商家須進行懲罰性賠償
【案例】吳女士聽信了某保健品的虛假宣傳,花600元買了該保健品。吳女士食用后竟出現了嘔吐等癥狀,經醫院診斷為急性腸炎,她為此花去治療費用共計1萬元。依據新消法,吳女士可獲得多少賠償呢?
原麗娟:新消法規定,商家明知商品或服務存在缺陷而向消費者提供,損害消費者本人或他人利益的,受害人有權依據本法第四十九條和第五十一條等規定,向商家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此案中,吳女士可獲得的賠償包括1萬元的實際損失、兩倍的懲罰性賠償和欺詐行為的退一賠三賠償,三項金額分別為1萬元、2萬元和2400元,共計32400元。
3商品給消費者造成嚴重傷害的,消費者可要求重賠
【案例】孫女士花400元在某商場買了一臺電磁爐,正常使用時電磁爐突然發生爆炸,導致她的面部和手部嚴重燒傷,她為此花去治療費用1萬元。后經該品牌銷售專柜證實,孫女士所買的電磁爐是假冒產品。依據新消法,孫女士如何向商家進行索賠呢?
原麗娟:新消法除規定商家有欺詐行為須進行退一賠三的賠償外,造成消費者或他人死亡或健康嚴重受損的,受害人有權向商家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此外,新消法第四十九條還規定,商家因提供的商品或服務造成消費者或他人受到傷害的,應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支出的合理費用和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受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新消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商家有侮辱誹謗、搜查身體和侵犯人身自由等損害消費者或他人權益行為的,受害人可要求其進行精神賠償。因此,孫女士可獲得的賠償包括:
1.依據新消法五十五條:屬于欺詐行為的,要退一賠三,即1600元;
2.依據新消法第四十九條:人身傷害實際損失(醫療費、護理費等)賠償費1萬元;
3.依據新消法第五十一條:侵犯人身權益,可要求進行精神損害賠償(假設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