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廣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日前正式頒布施行,針對當前嚴重侵害老年消費者權益的突出問題,進行了專門規定。有意思的是,《條例》所列舉的將依法從重處罰的6類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老年人消費的行為,前5類全都與保健品營銷有關。由此可見,針對老年人的保健品市場是消費侵權高發區和重災區。在列出一些常見的對于老年群體的消費侵權行為后,《條例》也提出了治理辦法,比如將為保健品營銷提供場所或其他條件的開辦者、出租者、舉辦者一并列入懲治對象,追究其連帶責任,對其他省市區治理保健品市場亂象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一部專門為了保障老年人權益的地方性法規,竟有針對保健品市場問題的專門性條款,這一現象值得深思。“老年人-保健品-權益保障”這三者之間建立起密切聯系,取決于當下我國已經開始步入老齡化社會的現實。數據顯示,2016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人已經達到2.3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6.7%。人的年齡增大,身體健康狀態會下降,這時候“有病治病,無病防病”的心理會增強。基于這種心理和如此龐大的老齡人口基數,保健品市場紅火可想而知。中商產業研究院的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保健品市場的規模達到2644億元,預計2017年市場規模將接近3000億元。
俗話說,“蘿卜快了不洗泥”。保健品市場快速增長也伴隨著諸多“不洗泥”的問題。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目前我國保健品市場有3個突出問題:夸大功效、售價虛高、欺詐營銷。一些保健品在名稱制定以及廣告宣傳上,使用一些暗示性詞語,以誘人產生“治病防病”的效果聯想,同時打著“進口產品”“高科技制品”“新產品”等幌子,借以推高價格。更關鍵也更見效的招數是,保健品銷售一般不走藥店渠道,而多是以電話、網絡以及借舉辦保健知識講座進行現場售賣的“會銷”方式銷售。這種銷售方式往往可以繞過相關部門的監管,哄騙、欺詐也就隱于其中。
保健品市場為什么會出現“不洗泥”問題?根源在于經營者缺少“洗”的壓力。保健品經營者雖然騙人,但據說他們還是有“底線”的,即“不求有益但求無害,最起碼不能吃死人”。這條所謂“底線”,恰恰點出了我國保健品市場之所以亂的主因。“不能吃死人”,意味著違法風險和成本都不高,而這也是對我國相關法規標準不健全、市場監管不嚴、對違法行為懲處不重的諷刺。目前,我國保健品行業準入門檻太低,沒有一個嚴格的質量控制體系,加之審批相對簡單,故而大量的非專業化企業涌入保健食品行業,給保健品市場的監管造成很大困難。另外,我國政府對保健品的管理體制“重審批,輕監管”,且監管職能分散在多個部門,容易導致“見利都上、遇責都躲”的情況。加之現行法規對違規商家處罰過低,不足以對其產生威懾作用,這就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顯然,要治保健品市場“不洗泥”問題,當務之急是盡快建立健全保健品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和違法犯罪成本。在監管方面,相關部門不只是要做到嚴查、嚴打、嚴管,還需深化制度改革,改變當前“重審批、輕監管”的弊端,建立完善著眼事中、事后的保健品監管新機制,完善日常監管和長效監管。當然,還要做好普法宣傳和科普教育,提高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對保健品的辨識能力和防范能力,正確引導消費者合理使用保健品,養成科學保健、安全消費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