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防曬類化妝品監督抽檢,發現3批次防曬類產品(見附件)存在超限量使用防曬劑問題。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涉及的標稱生產(代理)企業和不合格項目為:標稱廣東千葉惠化妝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廣州十長生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韓后清透倍護防曬乳液SPF30PA++檢出水楊酸乙基己酯超標;標稱北京愛博信化妝品商貿有限公司代理的1批次謎尚優護水嫩防曬霜檢出4-甲基芐亞基樟腦超標。
水楊酸乙基己酯、4-甲基芐亞基樟腦均為化妝品中限用防曬劑,《化妝品衛生規范》(2007年版)規定其在化妝品中最大允許使用濃度分別為5%和4%。
二、上述不合格產品的生產(代理)企業所在地北京市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對相關企業進行了核查。其中,經對標稱生產企業和委托企業的現場核查,2批次標稱韓后清透倍護防曬乳液SPF30PA++的產品為涉嫌假冒產品。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各地經營上述不合格產品的商業企業應立即停止銷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北京、遼寧、重慶、云南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后依法督促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及時立案調查,徹底查清涉案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流向,依法嚴肅處理,并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對涉嫌假冒的產品,要深查深究相關經營企業的進貨渠道,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化妝品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上述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8月15日前將查處情況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特此通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