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多發的食品謠言,人們該如何認知食品安全風險?風險是否能完全控制?如何管理風險?李耘表示,風險首先不是事物的固有屬性而是事物存在的某種狀態;風險無時無刻都存在,而我們也無時無刻在面臨對風險的抉擇。
李耘舉例說,黃曲霉毒素B1為1類致癌物,而國際組織及發達國家依然為糧食設定該類物質的限量標準而非完全不得檢出。這是對風險正確認知及理性管理的結果,同時也表明實現 “絕對零風險”更多時候是一廂情愿且不切合實際。
“現有證據不能直接證明其具有致癌性,祖祖輩輩保留下來的飲食習慣及部分消費群體明確的食用嗜好等,構成對食用魚腥草不同的風險判斷及選擇。”李耘介紹說,目前,魚腥草被納入《實施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和《中國藥典》第一部(2015年版)都將魚腥草歸入藥食兩用的名單。
李耘表示,當食品安全風險判斷具有更多負面傾向性時,政府職責是主動采取有效的風險管理;而當風險判斷負面傾向性很小時,對風險的選擇和管理權應該更多由政府轉交給消費者。而政府要做的是盡可能及時、透明地告知消費者不能通過直觀或簡單判定風險相關要素所涉及到的知識和信息,而消費者有權利獲取這些知識和信息,即知情權,從而選擇風險和正確管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