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新版《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換發后產品注冊備案申報有關規定意見的函
食藥監藥化管便函〔2017〕10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根據總局的統一部署安排,新版《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換發工作已基本完成,為保證換證后化妝品生產企業信息與產品注冊備案信息的銜接一致,我司擬對化妝品注冊備案有關事項進行調整規定,現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具體內容如下:
一、已批準的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實際生產場所未發生變更,換發后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與持有的《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批件》中編號信息不一致的,申請人不需要就此事項單獨提出變更申請,應在申請批件有效期延續或其他變更許可事項時一并提出變更申請。
二、辦理國產化妝品注冊及備案事項時,企業名稱及地址欄按如下要求填寫:
屬于自主生產的,企業名稱及地址欄填寫《化妝品生產許可證》中載明的“名稱”及 “住所”信息,“住所”與“生產地址”不一致的,應在備注欄中填寫具體的實際生產場所地址信息。
屬于委托生產的,企業名稱及地址欄填寫申請人營業執照中對應的名稱及地址信息。實際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信息填寫《化妝品生產許可證》中載明的 “名稱”及“生產地址”信息,涉及多個生產地址的,填寫實際生產場所地址信息。
三、化妝品實際生產場所未發生變更,由于版式格式規則調整,新換發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中企業名稱與原《化妝品衛生許可證》中企業名稱不一致的,辦理國產化妝品注冊時應同時提交所在地省局出具的實際生產場所未發生變更的證明。
四、已備案的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因換發新版《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導致備案相關信息發生變化的,企業應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登錄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系統,主動變更相關信息;逾期未辦理的,系統將自動注銷產品相關備案信息。
社會各界和有關人士可在2017年10月21日前,將修改意見傳真至010-88330729或將修改意見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hzpc@cfda.gov.cn。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藥化注冊司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