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保健食品毒理學評價程序》征求意見稿中涉及的保健食品定義,在收到來自社會各界的反饋意見后,計劃進行修改。
“保健食品:是指聲稱保健功能,不得對人體產(chǎn)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特殊食品”
修改為:
“保健食品:是指聲稱保健功能,不得對人體產(chǎn)生可觀察或檢測到的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特殊食品。”
小編引經(jīng)據(jù)典 (bǎi dù) 后發(fā)現(xiàn),該項修改從具體的行為、特征、指標上對變量的操作進行描述,將抽象的概念轉(zhuǎn)換成可觀測、可檢驗的項目,讓整個定義顯得更有可操作性,可以鼓鼓掌!
愿意去看所有反饋的精英同仁們,可以用復(fù)制下方鏈接!小編再此就不做過多贅述了。
原文鏈接:
《保健食品毒理學評價程序(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
鏈接:http://www.samr.gov.cn/hd/zjjg/201907/t20190704_303220.html
關(guān)于《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guān)于征求調(diào)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見的公告》的意見反饋
鏈接:http://www.samr.gov.cn/hd/zjjg/201907/t20190718_304931.html
《益生菌類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
鏈接:http://www.samr.gov.cn/hd/zjjg/201907/t20190715_303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