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各地各部門曾針對“保健”市場亂象進行過多次整治,但大多停留在處罰個別企業、叫停個別違法行為上,不足以震懾違法者。“百日行動”結束后,要防止違法分子躲過風頭后伺機出動,再次擾亂市場和行業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尤其要嚴防“保健”市場亂象針對治理措施生出新的變種。相關部門應該著手研究建立保健品市場長效監管機制,狠抓系統治理、源頭治理。
建立“保健”市場的長效監管機制,要研究總結“百日行動”中的好經驗,提煉有效監管模式;要壓實地方政府責任,落實屬地監管,提升監管效率;要探索建立投訴舉報獎勵制度、及時發現違法行為的苗頭信息和動向;要引導行業內經營者守法合規經營,落實并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相關部門要抓住“百日行動”影響大、收效不小的有利時機,進一步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用科學、正面的引導,加強群眾對“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的自我保護和維權意識。
整治“保健”市場亂象,還要站在更高的起點上繼續前行。相關部門要繼續以對人民群眾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和投入度,通過打擊違法、嚴格執法,凈化市場環境、優化營商環境,規范、引導和促進行業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健康的高層次、多元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