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補充檢驗方法是指在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案件稽查、事故調查、應急處置等工作中采用的非食品安全標準檢驗方法。
食品檢驗機構可以采用食品補充檢驗方法對涉案食品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可以作為定罪量刑的參考。
二、研制范疇有哪些?
食品補充檢驗方法是指根據食品安全監管需要,對于按照現有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以及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制定的臨時檢驗方法無法檢驗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現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制定的食品檢驗技術規范和要求。
涉及特別管制藥品的檢驗方法以及現有檢驗檢測技術無法實現的檢驗項目不屬于補充檢驗方法范疇。
三、重點研制方向
(一)按照檢驗目標物質劃分
1.農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未涵蓋的,由于濫用或違法使用而引入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中的農獸藥及其添加物或分解代謝產物。
2.非食品用化學物質:非食品原料或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保健食品及其聲稱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中添加的違禁藥物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化學成分。
3.摻假摻雜物質:畜禽肉、酒類、蜂蜜、阿膠、飲料等食品原料或食品中摻入的替代物質。
4.營養成分、功效成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未涵蓋的,食品和特殊食品中的營養、功效及標志性成分。
5.天然毒性代謝物:蘑菇、蜂蜜、水產品等食品原料可能含有的天然毒素及其代謝物、微生物毒素及其代謝產物。
6.其他風險物質:食品安全標準以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制定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均未涵蓋的,日常監管和案件查辦中發現的可能存在健康風險的物質。
(二)按照檢驗技術劃分
1.特異型檢測方法:針對食品中一種或多種物質的高選擇性篩查或確證檢測方法;
2.通量型檢測方法:針對食品中一類或多類物質的篩查或確證性檢測方法;
3.非定向篩查方法:針對問題樣品中的風險物質進行的高通量篩查方法;
4.通則性檢測指南:針對食品中引入的風險物質篩查或確證檢測方法,其樣品前處理或檢測方式可以以相同或相似步驟進行,方法包含指南涉及的物質動態列表和增補規則。
食品補充檢驗方法及對應的目標物質
公告名稱 |
檢驗方法及目標物質 |
1.土豆及其制品中α-茄堿和α-卡茄堿的測定 |
|
2.肉制品中剛果紅的測定 |
|
食品中那非類物質的測定 |
|
畜肉中卡拉膠的測定 |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食品中嗎啡、可待因、罌粟堿、那可丁和蒂巴因的測定》《飲料中γ-丁內酯及其相關物質的測定》2項食品補充檢驗方法的公告〔2018年第3號〕 |
1.食品中嗎啡、可待因、罌粟堿、那可丁和蒂巴因的測定 |
2.飲料中γ-丁內酯及其相關物質的測定 |
|
食用油脂中辣椒素的測定 |
|
總局關于發布《飲料、茶葉及相關制品中對乙酰氨基酚等59種化合物的測定》等6項食品補充檢驗方法的公告(2017年第160號) |
1.飲料、茶葉及相關制品中對乙酰氨基酚等59種化合物的測定 |
2.飲料、茶葉及相關制品中二氟尼柳等18種化合物的測定 |
|
3.豆制品中堿性橙2的測定 |
|
4.保健食品中9種水溶性維生素的測定 |
|
5.保健食品中9種脂溶性維生素的測定 |
|
6.保健食品中9種礦物質元素的測定 |
|
1.保健食品中75種非法添加化學藥物的檢測 |
|
2.畜肉中阿托品、山莨菪堿、東莨菪堿、普魯卡因和利多卡因的測定 |
|
3.食用油脂中脂肪酸的綜合檢測法 |
|
乳及乳制品中硫氰酸根的測定 |
|
食用植物油中乙基麥芽酚的測定 |
|
植物蛋白飲料中植物源性成分鑒定 |
|
1.食品中香蘭素、甲基香蘭素和乙基香蘭素的測定 |
|
2.食品中氯酸鹽和高氯酸鹽的測定 |
|
食品中去甲基他達拉非和硫代西地那非的測定 |
|
1.食品中西布曲明等化合物的測定 |
|
2.原料乳及液態乳中舒巴坦的測定 |
|
3.豆芽中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測定 |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