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規定: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10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2 年7月,東莞市衛生監督所收到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報告,某餐具消毒服務部消毒后,餐飲具抽檢10份樣品中有9份不合格。市衛生監督所經核實,認定該消 毒服務部的行為違反了《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并依法進行立案。2012年8月9日,市衛生監督所按程序向該消毒服務部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但 該消毒服務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并未依法履行,為維護法律尊嚴,根據新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有關規定,市衛生局向該餐具消毒服務 部發出了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催告書。催告書送達十日后,若當事人仍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市衛生局將在復議、訴訟期限屆滿后向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是給餐具消毒的企業,但從目前狀況來看,多數企業反而衛生狀況不達標,“碗節”不保。
從多年來衛生部門的監測情況看來,不合格的企業數量一直不少:2010年底,東莞市衛生部門對53家消毒餐具企業進行監測,有32家因違反相關規定而不合 格,占總數的六成。2011年下半年的一次監測結果顯示,超過五成的消毒餐具企業不合格。一些小企業為了占有更大的市場,偷工減料,甚至都沒有配備消毒設 備。
在今年7月底,東莞市衛生局通報了今年第三季度的監測結果,監測了63家企業,42家合格,21家不合格。也就是說,1/3的企業不達標。此外,還有眾多未納入監管的小消毒企業隱藏在工業區,衛生狀況可想而知。
對此,市衛生監督所傳染病監督科負責人介紹說,餐具企業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布局、操作流程、選點不合規定。布局不合格主要是有些企業廠房選在了居民區,這不 合規定。有些企業還在回收、除殘渣、消毒、包裝等操作流程上不合規。比如一些企業沒有設置獨立的消毒餐具包裝間,這就很可能在包裝操作時,造成消毒餐具重 新污染,達不到消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