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杭州灣新區警方摧毀了一個特大傳銷團伙。然而時隔7個月,又有人舉報同一個小區還有傳銷存在。是“漏網之魚”,還是死灰復燃?
錢江晚報記者昨天從公安部門獲悉,9月13日晚上,寧波市公安局組織500多名警力,開展集中收網行動,一舉端掉了盤踞在杭州灣新區、慈溪市區的“1040”傳銷組織,抓獲傳銷骨干分子33名,排查傳銷窩點100多處,勸返傳銷人員600多人。
800多名傳銷人員遷到世紀城,租房210套
今年3月份以來,杭州灣新區公安分局陸續接到報告,稱世紀城小區里有傳銷。
而在去年,警方曾在這里端了一個傳銷窩點。難道是前面的漏網之魚,重新組織傳銷人員死灰復燃?
經過警方調查,發現這是一伙新的傳銷人員。傳銷團伙頭目組織大批傳銷人員進駐世紀城小區,小區房屋的租賃價格隨之節節攀升,一個多月從每月每套一兩千元上漲一倍有余,而且很快就租出上百套。
民警說,這個傳銷團伙是“遷入式”的。來自山東的團伙頭目王某等人,本來在安徽合肥組織傳銷活動,前年7月發展到江蘇南京。去年五六月份,由于跟上家辛某鬧掰了,王某獨立單干,還從南京帶周某、孫某到慈溪和杭州灣新區世紀城等地考察。
由于當時警方正在打擊另一個傳銷團伙,王某等人隱藏起來,并沒有在杭州灣新區開展傳銷活動。直到今年三四月份,合肥、南京兩地加強對非法傳銷的打擊,王某等人就把兩地的傳銷人員分批遷到杭州灣新區世紀城。
寧波市公安局迅速抽調警力成立專案組,很快查明這些傳銷人員的真實身份,并確認了傳銷頭目的身份和落腳點。
9月13日晚上,500多名警力開展統一收網和集中查禁行動,一舉抓獲王某、孫某等傳銷骨干分子33名,其中A級頭目3名、B級頭目30名,并繳獲作案車輛、手機、銀行卡、筆記本電腦等大量贓物。截至今年9月案發,這個團伙累計傳銷金額達5000余萬元,累計引誘800多名傳銷人員,遍及全國10多個省市,租用了杭州灣新區世紀城210余套商品房,大肆進行傳銷活動。目前,王某等29名骨干人員已被刑拘,另4人取保候審,此案還在偵查之中。
傳銷者宣揚“1040工程”,獎勵最高者可獲1040萬
民警介紹,這個傳銷團伙在建立相應的機構后,通過老總室、經理室開會、學習、檢查、處罰等手段,層層管理傳銷人員,促使下線人員不斷發展新人。
以“1040工程”、“自愿連鎖經營”、“純資本運作、國家重點項目建設”為名,要求參與者購買1份至21份份額(第一份3800元,第二份起每份3300元),以獲得加入資格,每名成員可發展3名直接下線,后由傘下人員繼續向下發展下線,且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晉升級別和計酬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傳銷組織,從中騙取錢物。
此外還采取“五級三階制”(五個級別、三個晉升階段)的模式進行管理。五個級別自下而上依次是:1至2份為E級實習業務員,3至9份為D級業務組長,10至64份為為C級業務主任,65至599份為B業務經理,600份以上是A級老總。而老總又分為一代老總、二代老總、三代老總,直至四代老總“出局”為止。這樣,一個人從申購69800元加入到最后所謂的出局,最高可獲得1040萬元的回報,大約是一年,這就是他們宣揚的“1040工程”。
而“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實習業務員銷售份額達到規定的份數后晉升為業務組長,再晉升為業務主任;第二階段為業務主任銷售份額達到規定的份數、培養2名直接業務主任,晉升為業務經理;第三階段為業務經理銷售份額達到規定的份數、培養3名直接業務經理,晉升為老總。他們按照級別發展傘下人員購買份額的數量計算報酬,包括直接提成、間接提成、銷售補助等。
新人出的69800元,大部分被各級上線分掉
“他們會對新人宣稱,所繳納資金的55%用于返利、45%用于繳納國稅和投資政府項目,其實45%的資金被A 級以上頭目瓜分了。”
民警說,這類傳銷的本質,是傳銷頭目的分贓大會。例如,花費69800元購買了21份份額,其中19000元是以提成、補助等返還給本人的。余下的50800元,直接介紹人分得6000元到8000元,其上家分得3000元到4000元,而一代到三代老總各分得10500元。另外,凡是拿到3000元以上的,還要拿出各自4%的份額交納所謂的“公積金”、“稅金”等,由“出局”的核心人員分掉。
當然,這個分贓的秘密也只有處于金字塔尖的A級老總才知道。而要做到老總,就需要做到600份份額,至少吸納180萬元資金。一旦晉級為老總,上級老總就會揭破謎底:高額保底工資不存在,只是那10500元的分贓。他們也不可能在當地投資,他們之所以把自己與下級業務員隔離開來,塑造成成功人士形象,就是為了享受下級的“成果”,讓基層人員永遠都不知道這樣的內幕。新晉級的老總即使明白了這是騙局,也只能加入騙子的行列,維系著騙局的秘密,如此惡性循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