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酒后找來代駕,為了區區20元差價,與代駕爭得面紅耳赤,最后索性自己開車回家。結果酒駕回家途中,被交警查出醉駕。
10月17日晚,鐘公廟交警中隊王警官帶領中隊一干人等,在鄞縣大橋附近整治酒駕。近兩小時過去,路上車輛雖多,但鮮有收獲,別說是酒后駕駛,就是一般車輛違法的,都很少查到,一直到方某駕駛一輛大眾轎車出現。
當晚8時26分左右,執勤人員發現,一輛米黃色的大眾轎車自西向東駛入卡點,于是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并對該車駕駛人方某進行酒精初試,結果發現其有飲酒行為。執勤人員隨即將其帶離駕駛室作進一步酒精測試,得出的數值為150mg/100ml,遠遠超出醉駕標準。方某得知自己涉嫌醉駕,將要被送醫院血檢,他立馬拍了拍腦袋,脫口而出:“不劃算!不劃算!為省20元,牢里去過年!”
方某說,事發當晚,全家人在輕紡城附近一家飯店聚餐,方某興沖沖地駕車前往。席間,方某接連喝了兩瓶“阿拉”老酒。
夜宴散場后,方某知道自己喝了酒后,不能駕駛車輛,就到飯店門口找了一個代駕。代駕說要120元才肯去,方某堅持只給對方100元。
幾番討價還價,這名代駕火了,對著方某就說:“你連十幾萬元車子都買了,何必在乎這20元錢呢?”
代駕的話傷了方某的自尊。他認為自己雖然喝了很多酒,但腦子還很清醒,開車回家沒什么問題。于是,一氣之下,方某就氣呼呼地駕車上路了,然而就在返回途中,被設卡的交警查了個正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