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寧波象山法院審理了一起借貸糾紛,被告是個潦倒的老股民。
他姓區,原來是機關單位的一名中層干部,工作穩定。
區某有炒股的愛好,業余時間他都用來鉆研股票知識,漸獲收益。在賺到人生的“第一桶金”后,他悄悄成立了工作室,將大部分精力用于買賣股票。
那段時間股票行情看漲,區某的日子也滋潤。1998年3月至2000年7月期間,區某身邊的親朋好友及同事等20余人紛紛出資共計400余萬元,委托區某代為炒股,區某同意了,還一一出了收據。
但好景不長,2000年股市行情下跌,區某的四五百萬元投資血本無歸。
親友中有人以他涉嫌詐騙,到公安機關報案,區某因此被羈押。雖經公安機關查明事實后予以釋放,但是在區某羈押期間,家里所有的房產均被變賣,用于歸還部分投資款,家中老人妻兒均借宿他家。
20余名投資者得到區某釋放的消息后,逼迫區某作個定論。在眾人的要求下,區某將所有收條轉寫為借條,部分款項還附上了利息。
不堪負重的妻子,也失去了與區某共同生活的信心,最終離開了他。
一無所有的區某決定孤注一擲,辭掉了本已搖搖欲墜的工作,安心炒股。然而,由于缺乏資金,加上行情波動,他一直未能翻身。走投無路的他在朋友的幫助下至一企業謀生活。為了報答該朋友,區某將工資卡交給了對方,用于償還該朋友的股票投資款,自己僅靠微薄的獎金度日。
這樣平淡地生活了十來年,區某的生活似乎日趨平靜。可是炒股虧損一事并未畫上句號。自2012年起,持有借條的出資人陸續起訴至法院要求他歸還借款。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將投資款轉為借款,亦出具了借條,可按借貸糾紛予以處理。區某說,他可能會成為數十個借貸案件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