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白鮮嫩的河豚,讓“吃貨”見了就嘴饞;一些貌似有經驗的“吃貨”,甚至覺得這樣的美味蘸著醋更好吃。殊不知,看似美味的河豚含有毒素,由此造成的中毒事件屢見不鮮,衛生部已下達了“河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的“禁令”。但在海寧一家餐飲店的海鮮池里,竟然出現了22條河豚,好在市場監管人員及時發現并將其查處。
前天上午,記者從海寧市有關方面獲悉,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海洲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近日在海寧市區檢查時,在海寧市區某餐飲場所海鮮池內發現疑似鮮活河豚22條。這些河豚共計18斤,執法人員控制了這些疑似的鮮活河豚,并送有關方面鑒定。
經海寧市農業經濟局水產站專家鑒定,此物確系含有毒素的河豚。為保障消費安全,執法人員扣押了18斤河豚,并對經營者進行了食品安全教育,責令其停止河豚的加工制作,同時對該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據了解,河豚學名河鲀,肌肉潔白如霜,鮮嫩可口,蛋白質含量高,營養豐富,古人對其有“河豚當是時,貴不數魚蝦”的贊譽,但其體內含有劇毒的河豚神經毒素,炒煮、鹽腌和日曬等均不能將其破壞,人食入豚毒0.5mg至3mg就能致死。
不少“吃貨”認為,鮮嫩的河豚或是河豚干蘸著醋吃能消毒殺菌,但據疾控人員介紹,蘸醋吃危害更大,“因為醋酸會阻止人體對河豚毒素的分解,加大中毒的可能。”
“目前,人們對河豚的食用還存在誤區。比如有人認為燒燉的時間越長越安全,而有關試驗表明,將河豚在130℃的高溫下燉11個小時,只能分解20%至30%的毒素。”疾控人員還介紹,人吃了河豚以后,要經過一段時間才會出現中毒癥狀,“大約半小時至40分鐘才會有所反應,而且每個人的耐受力不一樣,毒性發作的時間也不一樣,提醒大家不要食用河豚。”
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正因加工食用河豚危害很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河豚有關問題的通知》(食藥監辦食函[2011]242號)也明確規定:“嚴禁任何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工制作鮮河豚,對經營河豚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規定進行處罰。”
工作人員提醒廣大餐飲從業者,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禁止加工河豚;同時也提醒消費者,應該了解食用河豚的危險,進一步增強自我防護能力,以免發生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