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的一天,山東人魯剛走進南湖區(qū)法院立案庭求助晚報老娘舅徐桂宏,稱妻子負氣回到甘肅娘家,家中兩個年幼的孩子無人照料,自己忙著上班,根本騰不出手來照顧孩子,所以請老娘舅無論如何要出面調和,只要妻子回來,有什么要求都可以商量。
丈夫沒有兌現承諾
魯剛與妻子王林珍10年前在嘉興打工時相識,后戀愛結婚并生有一女一男。女兒8歲,兒子5歲。
說來家庭本該和美,然而由于夫妻性格不合,經常為家務事爭吵不休,火氣一大,魯剛還對妻子拳腳相加,王林珍為此覺得十分惱火與難受。
魯剛有一份收入不低的工作,但平日里不肯將錢交給妻子支配打理;妻子則覺得,丈夫雖然不亂花錢,但把錢看得很重,總想私下攢著。而家中日常吃用開銷總是叫妻子先拿出錢來用。這還不算,魯剛的思路有些怪僻,對妻子無端猜疑,甚至設法利用“高科技”手段監(jiān)控妻子與別人通話的內容。妻子對此甚是反感提出離婚。
實際上,徐桂宏告訴記者:“這對小夫妻的糾葛,在妻子出走前兩個月老娘舅曾調解過,對魯剛的上述所作所為,尤其是有過家庭暴力的行為,老娘舅給予過嚴厲的指責與批評;指出家庭日常必需的支出應由夫妻共同承擔。魯剛聽了老娘舅的分析及批評,曾表示今后改正。誰知時隔兩月,魯剛仍未兌現承諾,又與妻子爭吵,并再次打了妻子耳光,所以導致妻子離家出走回了娘家。”
電話連線解當務之急
針對有兩個幼童無人照顧和魯剛沒法上班的當務之急,老娘舅認為要先努力勸其妻子回嘉興,至于日后夫妻兩人的關系怎樣處理再作決定。
老娘舅撥通了魯剛妻子的電話,見到法院立案庭的電話號碼,王林珍再也熟悉不過,迅速接聽老娘舅的電話。老娘舅在電話中寓情于理,苦口婆心叫她多考慮兩個無辜孩子的處境,指出離家出走不是解決糾紛的根本出路。聽了老娘舅的勸說,既氣憤又委屈的王林珍在電話中泣不成聲,在母女情、母子愛的感召下,她答應老娘舅會盡快回到孩子身邊。
在王林珍回禾一段時間后,為了挽救這樁尚未徹底破裂的婚姻,征求他們夫妻的意愿后,老娘舅再次叫他倆到法院進行調解并簽訂了調解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中明確了雙方均能接受的有關夫妻相互信任、丈夫不可再有暴力、共同培養(yǎng)孩子以及日后每月家庭生活支出分擔的辦法等內容。
回訪中,得知目前夫妻倆關系在改善,老娘舅感到很欣慰。(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老娘舅有話說
婚姻家庭,夫妻雙方須共同經營擔當;家庭暴力,于情于法皆是不可容忍的。現實中,夫妻吵架,女方住回娘家,時有聽說,但用這種做法來回避矛盾實不可取,既傷夫妻感情,又給解決糾紛增加難度。如感情沒有徹底破裂,娘家人應勸女方立馬回家;丈夫如還想兩人好好過下去,那就應主動把妻子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