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點半左右,金華高速交警支隊四大隊處罰中心,民警吳健軍正在值班。
這時候,有個姓徐的小伙子來處理違章,看駕照是江蘇人。違章車子是一輛寶馬車,永康牌照,而高速交警四大隊位于義烏境內,很少有永康的車違章,到義烏來處理的。況且,徐某要處理的違章,是超速50%以上,要一次性扣12分。
種種疑惑,讓吳警官多了個心眼。他打開違章的照片,仔細查看后,問了徐某一些和違章車有關的問題,徐某回答得非常流利。看起來,好像沒什么問題。
吳警官注意到,從照片上看,違章車當時車內有好幾個人,可徐某卻一口咬定只有他一個。
“你和車主認識嗎?是什么關系?”吳警官繼續問。
“認識的,我們是朋友。”徐某回答。
“那么,如果我拿出7張照片,你能夠從里面挑出哪一個是車主嗎?”吳警官說。
徐某一時懵了,低下頭說不出話來。被“請”進辦公室后,徐某這才一五一十說出了實情。原來,他和寶馬車主素不相識,只是一位老鄉托他幫忙,“我朋友說,這位車主年紀大了,如果扣完12分,再去考試恐怕通不過。我想想,反正自己還年輕,無非多考一次,就答應幫忙處理這起違章。”
“你有沒有收錢?”吳警官問。“我是幫朋友的,怎么會收錢?”徐某十分不屑地說。
按照規定,“幫”他人處理交通違法,按規定可處5~10日拘留,并處200~500元罰款。鑒于徐某并不是“賣分黃牛”,而且態度較好,吳警官對他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