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一個大雪天,在杭州機場高速過機場收費站路段發生一起兩輛客車相撞的慘烈事故,而事故所引發的連環官司并導致民事賠償執行的僵局一直持續到今年。
昨日,來自杭州西湖區法院的消息說,經過6個月的努力,該院執行法官讓這起特大交通事故涉及的一筆230萬元的賠償款項終于有了著落。
事故造成8人死亡
肇事司機獲刑6年
四年前的這起事故發生后,有關事故的最終人員傷亡情況、事故責任認定和善后等問題一直未有詳細披露。
杭州西湖區法院昨日提供的信息顯示,2010年12月16日,在杭州蕭山機場高速公路上發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杭州某客運公司的司機駕駛客車撞壞護欄與對面車道的客車相撞,造成8人死亡、18人受傷。
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肇事司機承擔事故主要責任,負責公路維修的某建設公司承擔次要責任。
記者昨天從杭州蕭山法院獲悉,肇事的客車司機最終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保險公司墊付賠款
涉事客運公司無力償還
而昨日來自蕭山法院的信息顯示,在該院有7名死者家屬起訴后獲賠合計450多萬元(這個數額扣除了保險公司交強險應賠償部分)。這其中,60%由車主賠償,駕駛員金某、客運公司、建設公司負連帶責任;40%由建設公司賠償,車主呂某、駕駛員金某、園林公司負連帶責任。
不過,由于受害人眾多,賠償款項巨大,客運公司拿不出那么多錢。通過政府部門介入協商,保險公司在支付保險金之后,預先替客運公司、建設公司墊付了230萬元賠款。
涉事客運公司是西湖景區一家經營客運業務的公司,有幾十輛大大小小的客車掛靠在該公司。公司的主要收入是收取掛靠車輛的管理費,公司的運營狀況還算平穩。可是突然出了這么一起嚴重的事故,客運公司損失慘重。
由于客運公司一直無法償還保險公司的墊付款,今年3月,保險公司向西湖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客運公司、建設公司剛擺脫被告身份,又成了被申請執行人。
西湖法院執行局在客運公司執行到19萬元案款后,發現其已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因為法院查封了掛靠在公司的車輛,車主們怕公司倒了影響自己,紛紛要求解除掛靠關系。客運公司瀕臨倒閉,更無力支付案款,執行問題一度限入僵局。
6個月召開8次協調會
各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
一直僵持下去,也不是個事兒。西湖法院執行局的陶法官將各方當事人叫到一起召開了協調會,希望大伙能一起找出解決的辦法。
在第一次協調會上,建設公司態度堅決,認為自己是負次要責任,是次債務人,且之前賠償款項給受害人時已經多付了,因此不肯先行支付。之后又開了幾次協調會,申請人保險公司不愿意讓步,不同意客運公司提出的分期付款的方案,案件未取得進展。
為了維護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兼顧各方的利益,陶法官勸說各方當事人私下多協商,并把突破口放在了唯一不差錢同時也是被執行人的建設公司上。
陶法官跟建設公司說,案件執行分為主動執行和強制執行,且社會效果差距很大。如果建設公司能夠主動支付款項,案件能夠盡早了結,節約時間、減少開支,對其企業形象也不會產生不好的影響。而且,客運公司已經承諾,如果建設公司愿意先行代付一部分款項,其會分期償還。最終,建設公司有些松口了。
今年9月中旬,在第8次協調會上,各方終于達成執行和解,建設公司同意先代客運公司支付160萬元給保險公司,客運公司三年內分期償還。另外,客運公司支付保險公司剩余的50多萬元。
到目前為止,建設公司已全部支付約定的160萬元,保險公司也緩和了態度,同意客運公司年底前將剩余的50多萬元付清。
最終所有的款項都有了著落,既解決了當事人的矛盾,又節約了司法成本,法官也松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