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說:公園負責人一直未出面
張天樂一家人沉浸在悲痛之中,他們質疑公園安全防護措施簡陋。
張亞可手機上的照片顯示,籠子外的圍欄有1米左右高,圍欄離籠子1米距離,籠子的柵欄間隔約15厘米,柵欄上的鐵絲網多處破爛,露出口子,咬人的黑熊就是從口子里探出嘴巴。此前,就因此發生過多次黑熊傷人的事。
出事當天下午,在152醫院,張天樂家人報警后,園方托人送來了5000元錢。
昨天一早,張天樂的叔爺張建偉去了公園,找到管理辦公室,看門人說周末休息,領導不在。
其間,園方負責人一直未出面看望張天樂和他的家人。
這讓張天樂一家人感到非常憤怒,“在你們園里出事了,連個應有的態度都沒有?”
園方:“安全措施一向做得很好”
昨日下午,鄭州晚報記者多次撥打平頂山市河濱公園動物園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而園方一名謝姓負責人也是如此,撥打電話及發送短信均無回復。
平頂山市公安局一名民警表示,他們正在深入調查,希望這起意外能引起足夠警惕,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記者從平頂山當地媒體一名同行處了解到,事發后,平頂山市河濱公園動物園園長程俊嶺表示:他們也很無奈,動物園的安全措施一向做得很好,防護欄和警示語到處都是。“孩子是自己翻越護欄,將手伸進籠子里給黑熊喂食,才會被黑熊咬傷。我們第一時間將孩子送往醫院,并交齊了醫藥費用。我覺得現在給孩子治病最關鍵。”
這起事件誰來擔責?
河南國厚律師事務所律師秦永民表示,《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一條就動物園動物致人傷害有無過錯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管理人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秦永民認為,對于動物園的管理職責,可分為事前管理,即在動物致害案件發生前,動物園有無在醒目位置放置或張貼禁止喂食等通告,是否安排專門人員巡視,是否定期排查隱患等;事后管理, 即動物致害案件發生后,動物園有無及時安排搶救和治療,有無進一步幫助受害游客。“據此規定,如果實施,園方無需承擔責任。否則,應當承擔責任。”
“作為飼養管理動物的動物園負有管理義務,安全設施應充分考慮到未成年人的特殊安全需要,盡可能杜絕危害后果發生。游客也應文明安全游園,監護人切實盡到監護責任,否則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秦永民表示,一般游客都知道不可穿越隔離護欄,但對活潑好動又缺乏危險意識的9歲男孩子來說,其監護人應對孩子加強文明游園安全教育,更嚴格地監管防止發生意外,然而,孩子卻脫離監管,造成悲劇發生,因此,監護人也存在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