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司機為了躲避高速公路的監控攝像頭進行超速,新買來的奔馳車辦好了車牌卻不用,仍使用過了期的臨時車牌。昨天中午11點45分,當他把車子的時速開到157公里每小時時,在松陽服務區被交警查了個正著。
當天高速交警在松陽服務區開展整治,測試儀傳來一張奔馳車超速照片,隨后帶隊領導迅速對該車采取布控,不到2分鐘無牌的奔馳車進入了交警視野。而此時,駕駛員卻把車子駛入了松陽服務區的入口處。
見狀,交警第一時間跑到車前,先對車輛進行控制,檢查了車輛和人員信息。檢查中發現,該車使用的是臨時號牌,但有效期是2014年9月23日,隨后在后備廂中發現了辦好的浙A號牌,而駕駛員卻無法出示駕駛證。
經現場了解,奔馳車是坐在副駕駛座的何某的車,車牌在一周前就已經取得卻一直使用臨時車牌。
不過,因為范某駕駛的車子未按規定安裝號牌,他的駕駛證將會被記12分罰款200元;其次,范某超速行駛,駕駛證將會被記12分罰款700元,另外,范某因未隨車攜帶駕駛證,駕駛證要被記1分罰款200元。這么一來,范某不僅要被記25分,還得罰款1100元,同時,駕駛的奔馳車也被扣留。真叫“偷雞不成蝕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