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樂清人李汪(化名)和洞頭姑娘王梅(化名)結婚,生下了一個女兒。2011年,夫妻倆又喜得一子。
膝下兒女承歡,本來是件很幸福的事。但由于雙方性格不合,經常為瑣事爭吵,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
今年2月8日,李汪和妻子離了婚。雖然無法和妻子在一起,但李汪對一雙兒女倒疼愛有加,都爭過來由自己撫養。
原本事情就這么告一段落了。沒想到離婚3天后,鄰居女主人和前妻王梅突然打了一架,打架的原因讓李汪感到無比羞辱。
王梅當著警察的面,說她喜歡鄰居男主人半年多了,并存在不正當的男女交往關系。
原本他覺得夫妻倆只是性格不合,前妻的這番話令他始料未及。他看著3歲大的兒子,心里忽然有個念頭:兒子會不會不是自己的?
2月12日,他帶兒子做了親子鑒定,結果真的排除李汪和兒子之間存在親生血緣關系。
戴了綠帽子,還替別人養兒子,男人的尊嚴受到極大踐踏。李汪知道結果后,立即把兒子送回王梅的娘家,大罵一通。
8月,他一紙訴狀將王梅告到法院,要求王梅賠償兒子撫養費15萬元及精神損害賠償金3萬元。
近日,樂清法院支持了李汪的部分訴訟請求,判決王梅返還撫養費5萬元和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