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溫州市紀委通報了12起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典型案例,并公布處理結果。
今年以來,溫州市各地各單位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真開展正風肅紀工作,堅決整治“四風”問題,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各種違法違紀行為,黨員干部的法紀觀念和自律意識明顯加強。
市畜牧獸醫局局長黃成騫等人
公款旅游問題
2013年10月至12月間,黃成騫組織市、縣兩級畜牧獸醫工作人員,以動物及其產品防疫風險評估和外建生豬基地考察等名義,分三批赴省外考察旅游,發生旅游費用共計25000余元。2014年9月,溫州市紀委決定給予黃成騫黨內警告處分,責令相關人員退繳旅游費用。
鹿城區雙嶼街道甌浦垟村村干部
侵占集體資產問題
2007年至2009年,鹿城區雙嶼街道甌浦垟村村干部江勝壽、黃希明、林國強、陳愛妹、金霞霜、朱錦秀、蔡星波等人,未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以拆分、篡改摸文認購的計劃單、定位單、認購協議書等手段,非法侵占村集體所有的45套安置房。2014年7月,江勝壽、陳愛妹、金霞霜、朱錦秀、蔡星波等5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在逃的林國強、黃希明2人被上網追捕。
龍灣區發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局長
兼散裝辦主任徐強“吃拿卡要”問題
2003年至2013年間,徐強利用發放散裝水泥補助資金、技改資金以及退還建筑工程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等職務之便,多次索要、收受相關企業財物折合人民幣3.08萬元。其間還私自出租、出賣水泥儲存罐,并貪污6.8萬元收益。2014年8月,龍灣區紀委決定給予徐強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甌海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工作人員
王陳陽作風粗暴刁難群眾問題
2014年5月29日,王陳陽在接待來訪群眾陳某某時,服務態度差,話語粗暴,引起陳某某不滿,繼而雙方發生爭吵,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4年6月,甌海區監察局給予王陳陽書面效能告誡三個月處理,當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樂清市國土資源局等有關部門
工作人員行政不作為問題
2007年5月以來,鄭某某等人未經批準在柳市鎮長虹村龍崗山集體土地上違規開挖建設“山城活動中心” ,違法占地總面積25329平方米。其間,樂清市國土資源局、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均未對此進行有效制止和查處。2014年4月,樂清市委市政府依法拆除龍崗山違法建筑。樂清市紀委、監察局對涉及的19名黨員干部進行責任追究,其中樂清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監察大隊原大隊長)金海東、黨委委員(柳市鎮國土資源所原所長)朱圖展等4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瑞安市城建監察大隊副大隊長
孫錦敏受賄問題
2012年至2013年,孫錦敏利用職務便利,將瑞安市“四邊三化”違章廣告牌拆除業務直接指定發包給張某,收受張某好處費5萬元;對某公司違章廣告牌的拆除和整改予以照顧,收受該公司負責人黃某所送購物卡1萬元。2014年9月,瑞安市紀委決定給予孫錦敏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永嘉縣環境保護局橋頭環境管理所
副所長金曉凱利用職權為親友謀利問題
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金曉凱利用職務便利,向管轄區內的多家企業打招呼,幫助其妻弟陳某某推銷非法經營的UV漆,謀取不正當利益。在陳某某非法經營UV漆行為被市安監部門查獲后,金曉凱向有關企業負責人打招呼要求不予作證,企圖減輕陳某某責任。2014年9月,永嘉縣監察局決定給予金曉凱撤職處分,并建議調離橋頭環境管理所。
洞頭縣港航局為企業依附行政權力
強制提供服務、強制收費提供便利問題
2012年8月份以來,洞頭縣港航局將本應由港航局負責的小門島碼頭船舶檢驗工作違規委托給洞頭欣海港務有限公司,并為欣海港務有限公司強制提供服務、強收船舶代理費提供便利。欣海港務有限公司則為縣港航局報銷費用、發放福利。2014年7月,縣港航局原局長林萬冀涉嫌瀆職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2014年9月,洞頭縣監察局決定給予縣港航局副局長孔令成行政記過處分,港政科科長莊繼勇誡勉談話。
文成縣原規劃建設局
副局長陳永勝等人違規審批問題
2011年1月,時任文成縣規劃建設局副局長陳永勝、縣規劃建設局總工程師趙小飛、大峃規劃所所長趙衛成等人通過會議研究同意,違規將大峃鎮苔湖街居民趙某某的養殖用地作為農村住宅建設用地予以審批,并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2014年9月,文成縣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陳永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趙小飛行政記過處分、趙衛成黨內警告處分。
平陽縣財政局農業科科長林海
以權謀利問題
2007年至2013年期間,林海利用職務便利,為平陽縣10多家農業企業申報資金補助、貸款貼息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相關企業現金和其他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6.17萬元。2014年9月,平陽縣紀委決定給予林海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泰順縣住建局市政公用服務中心主任
黃瑞光“吃拿卡要”問題
2012年至2014年間,黃瑞光利用辦理燃氣許可證、小區燃氣管道專項驗收和管道燃氣企業日常管理等職權,故意刁難服務對象并多次索要、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11萬元。其間,還幫助某企業負責人當選縣燃氣協會會長,收受現金2萬元。2014年9月,泰順縣紀委決定給予黃瑞光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蒼南縣住建局龍港分局工作人員
周宗煒行政亂作為問題
2014年4月,周宗煒在不具備執法資格情況下,先后兩次擅自開展無證經營瓶裝液化氣整治,違規扣押經營戶瓶裝液化氣,并造成液化氣瓶丟失。2014年5月,蒼南縣住建局給予周宗煒調離工作崗位、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取消年度目標考核獎處理。同時對縣住建局市政公用管理中心副主任魏舜磊、龍港分局副局長楊海鳴通報批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