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節煙花爆竹的燃放時間從2014年的4天縮短至3天,具體農歷十二月三十,正月初一、十五。初五民間迎財神,不能放煙花爆竹了。
《2015年春節期間市區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簡稱《方案》),昨起在杭州市政府門戶網站(www.hangzhou.gov.cn)網上聽證。10月17日前,市民可以去提意見建議。
根據《方案》,煙花爆竹的銷售時間也比去年縮短了。杭州市區規定銷售時間為2015年2月16日至2月19日(農歷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初一),只有4天,而去年,銷售時間有10天。
賣什么樣的煙花爆竹也有規定,比如A、B級產品(內筒型組合煙花單筒直徑大于30毫米,和礦泉水瓶蓋差不多大小);拉炮、無規則飛行軌跡的煙花爆竹等,都不能賣。
《方案》還要求,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大型專業市場等,嚴禁組織燃放。但市區各居住小區可在春節期間劃定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區,在制定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前提下,倡導市民少放或不放。
市民違規燃放怎么辦?按國家《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