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的高高在杭州蕭山某小學念三年級,今年1月7日上午,他跟同學黃黃在教室內嬉鬧,其間不慎被推倒。這一下雖然摔得不重,但小高的門牙恰好磕到一旁的方凳角上,當場飛了出去。
事發后,值班老師幫高高簡單處理了傷口,并通知高高爸媽帶去醫院就診。
經醫生檢查,因錯過了最佳治療時間,脫落的門牙(是一顆恒牙,已經換牙,不能再生長)沒法裝回原處,只能等高高成年后,再進行種植手術。
高高爸媽心疼兒子,幾次三番跑到學校商討賠償事宜,但雙方意見分歧很大,一直談不攏。多次協商無果,夫妻倆一紙訴狀,將學校、黃黃以及黃黃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四被告共同承擔賠償責任,支付賠償款共計6000余元。
前天,蕭山法院義蓬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侵權責任糾紛案。
庭上,兩個孩子都沒有出現,雙方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表達了各自的態度。學校方則由代理律師出庭應訴。
高高爸媽說,兒子門牙掉落是黃黃推搡直接導致的,意外發生后,學校和老師也沒有第一時間采取救護措施,而是拖延近四十分鐘才通知家長。這種放任傷害擴大的行為延誤了治療時間、減小了治愈幾率,對高高的形象和身體健康都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我兒子還那么小啊!哪怕成年以后把牙給補回來了,這些年的傷害和損失又該怎么算?”高高爸媽聽醫生講,目前傷口只能說是基本處理妥當,后續還要接受進一步治療。他們認為,學校處理不當是造成這一結果的主要原因,應當賠償高高受傷的全部損失;黃黃則是這起意外的直接引發人,應當承擔共同賠償責任。
高高爸媽還提出,孩子在學校讀書,校方就有一定的監護責任。兒子在教室里受傷,說明學校沒有盡到相應的職責。
這一說法,學校方并不認同。
據該校校長介紹,高高受傷一事發生在上午放學后。當時大部分學生在教室內做作業,班主任在講臺前批改作業,并準備組織大家去食堂吃午飯。
發現高高門牙脫落后,老師立即幫他清洗、止血,又花了近十分鐘尋找掉在地上的門牙。之后,班主任帶領學生用餐,吃完飯馬上聯系了雙方家長和值周領導。
“從事發到高高被家人接走,整個過程大概也就半小時。”律師說,事發時間屬非教育教學與管理時間段,教學設施、設備也沒有安全隱患,因此這是一起意外事故,學校、老師無需承擔責任,“況且老師已盡到教育與管理的職責,也進行了必要的救護與處理,不存在失責或過錯的說法。”
律師指出,學校不是學生的監護人,而且沒有發生監護權轉移(指監護人基于保護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使,并由他人承擔相應法律后果),所以不應作為承擔責任的主體。
不過,出于人道考慮,校方表示可給予高高爸媽一定的經濟補償。
黃黃父母衣著質樸,話不多。他們說,家里人都對孩子推倒高高的行為感到抱歉,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庭后,在原、被告均認可的情況下,法官為雙方開展了現場調解。
經過半個多小時的協商,高高爸媽最終與校方和黃黃父母達成調解協議:黃黃父母賠償2084.79元,學校賠償1249.65元;自10月9日起產生的后續治療費用,由學校承擔20%。
法官說,兩個孩子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目前最重要的是教育他們守規矩、懂安全,要讓孩子學會保護自己。
那么,像高高這樣磕掉門牙的情況在杭城小學多不多?昨天,我們就這一問題做了一個小調查。
長壽橋小學醫務室的楊老師說,自己工作快兩年了,一次也沒有碰到過磕掉門牙問題。
保俶塔實驗學校醫務室的趙醫生說,孩子磕到門牙的案例每學期都有個把。像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男生身上,其中又以三到五年級為主。
“現在小學生發育比較早,一、二年級就有不少孩子換過門牙了。恒牙撞出問題會影響一生,所以學校、家長都很重視。”趙醫生說,一旦發生門牙問題,校方會第一時間把孩子送去口腔醫院。
安吉路實驗學校的老師也說,學生門牙受傷的情況不多,一方面是低年級老師看顧比較牢,另一方面學校提倡文明活動,課間不允許在走廊、教室等處激烈跑動。
文三教育集團文苑小學的老師說,學校幾年才出現一例撞到門牙的事件。因為門牙事件處理很復雜,學校組織開展體育活動時都十分注意,尤其是迎面接力,接力棒從鐵的變成木頭的,再從木頭的變成塑料的,就怕學生不小心受傷。
雖然門牙磕碰在小學生受傷事件里所占比例不高,但調查過程中,學校老師普遍反映,門牙問題是他們面臨的各種問題中最頭疼、最怕遇到的問題。
“我們學校碰到過一次門牙問題,家長索賠190多萬,最后上法庭才解決。前前后后花掉兩年多時間,那個受傷的學生都畢業了。”據這位小學老師回憶,門牙掉落的這個男生是特困班的五年級學生。特困班有老師免費管理,學生可以吃完晚飯再回家。
當時正是晚飯時段,兩個男生趁老師不注意溜出教室,在校園里嬉戲打鬧。跑跳過程中,其中一人不小心摔倒,門牙掉了半顆。老師立馬送孩子去了醫院,但是因為掉下來的半顆門牙沒找到,所以沒辦法及時補上,受傷的男生需要成年后再種牙。
男生家長得知情況后非常生氣,認為孩子是在校內受傷的,學校應當負全責。他們提出的賠償金額甚至包括了孩子未來可能用在牙齒上的花費,共計190多萬,且要求學校一次性付清。
學校為此開了好幾次協調會,可是家長態度十分堅決,堅持要求索賠。
后來,法院審理認定,10周歲以上的學生離開教室去完成另一件事情,完全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家長開出的高額賠償金不成立,不過學校老師需要加強教育。
“這件事發生以后,學校還特地請來律師給老師上課,告訴老師發生突發事件應該怎么做,既能保護學生又能保護自己,并且制定了突發事件的處理流程。這個律師尤其以牙齒事件舉例,因為他接到這類官司比較多,其中有一條就是要求老師第一時間把斷牙撿起來,用生理鹽水浸好帶去醫院。”這位老師說,對待門牙問題,學校真的是“謹慎再謹慎”。
另一位小學老師說,學校曾有兩個男生摔傷門牙。一個摔得比較厲害,牙神經受損,無法修復,只能等到18歲以后種牙。
“家長心疼孩子,一般都會責怪學校,碰到這種事情,后續問題的處理和溝通都很麻煩,周期也很長。”這位老師說,那個男生的家長至今仍然無法諒解學校,“其實,如果自己的學生出了事,作為老師也很心疼的。在學校,我們會提醒孩子,玩耍時一定要注意安全,也希望家長在家多給孩子講講安全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