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林詩舟 通訊員 梅佳怡) 昨天下午,家住北侖的林女士將一只裝有6900元現金的袋子遺忘在了租用的公共自行車車筐上,網點服務員黃靜娜發現后,馬上上報公司找到了失主。
下午2點,正是公共自行車公司北侖區域服務員黃靜娜與同事交接班的時間。當她巡檢到港務大廈網點時,發現一輛自行車車筐內遺留了一只喜糖袋。打開一看,里面裝有6900元現金、1張銀行卡,還有衣服,在銀行卡背面寫有所屬人的姓名。
黃靜娜立刻將此情況上報給市公共自行車公司北侖區域管理處,通過公司后臺的系統監控,管理處的值班工作人員成功查找到了相關信息并聯系到了失主。接到電話時,林女士竟還未察覺自己丟了東西。經過工作人員的仔細詢問,她才恍然大悟:“哎呀,我有很多現金還在袋子里。”
下午3點,失主林女士來到了管理處,見到黃大姐時連連道謝。“當時我把袋子放在車筐里,走時也沒注意。”林女士說,“要不是被黃大姐撿到,可能再也找不回來了。”
記者從市公共自行車公司了解到,國慶期間諸如像林女士這樣遺失物品的情況很多,小到鑰匙串、手機,大到挎包、禮品盒,天天都能發現。因此,公共自行車公司提醒廣大市民,在還車時請再次確認車筐內是否遺留物品,避免因粗心大意給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