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微博)訊 因遭遇誤診,患者慕先生被耽誤了最佳的診療時機并最終死亡。昨天記者獲悉,市一中院判決安貞醫院賠償家屬34萬余元,首鋼醫院賠償8萬余元。
死者慕先生的家人起訴稱,2008年9月14日早上7點多,慕先生突發胸部持續劇烈疼痛,由家人送往北京市昌平北郊醫院急診,經心電圖檢查,診斷為心臟下壁缺血。上午9點多,家人將慕先生轉送至安貞醫院急診,醫生在檢查后兩次明確告知患者及家屬:“心臟問題完全排除,考慮疼痛系胃腸痙攣引起”。此后,家屬們又要求給慕先生做胃部及其他如胸片等檢查,但醫生回答“中秋節放假,什么也做不了”。在打了止疼針、輸液并開了幾種胃藥后,醫生讓慕先生回了家。
慕先生的家屬們說,回家后,慕先生的疼痛并沒有明顯的緩解。2008年9月15日,慕先生疼痛進一步加重并延伸至腹部,于9點50分再次抵達安貞醫院急診。醫生給慕先生做了腹部B超,診斷其為急性膽囊炎并告知家屬需手術治療。慕先生的家屬說,此后醫院又以無床為由讓家屬自行聯系到別的醫院進行手術。后慕先生無奈至北京大學首鋼醫院外科住院,第二日凌晨死亡。經法醫檢驗,慕先生因主動脈夾層動脈瘤破裂,出血致急性心包填塞而死亡。
慕先生的家屬將安貞醫院、首鋼醫院起訴到法院,索賠50萬余元。兩家醫院辯稱,自己的診療行為得當,符合相關診療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