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忍受不了男友性格頑劣、脾氣暴躁,遂提出分手。不料男友窮追不舍,怎么都不愿放棄。女子躲著男友,可還是被發現。男友居然對她強拉硬拽“軟禁”了起來,期間還強行發生了關系。男子全然不知,自己的行為已經涉嫌強奸。
8月15日中午,臨近午飯時,王大媽在家后門口看孫子玩耍,突然見一女士急匆匆開著電動車從東邊趕過來,猛地停下來,跑向前方。此時后面跟過來一男士,一把抓住該女士頭發,強拉其挎包,該女士驚慌地喊叫:“救命啊,打110報警啊!”該男士瞥向周圍的圍觀者們:“我已經跟她相處一年了,沒什么事!”示意大媽大叔們不要管其私事。就這樣,該女士被強拉拖拽到他的車上,將其帶回家“軟禁”長達十幾個小時,且對其拳打腳踢,暴力相逼與之發生性關系。
次日九點多,該女子難以忍受該男子的暴力與羞辱,被拿走衣服的她只能身著內衣褲從陽臺爬到三樓,緊拽著一根繩子蕩到隔壁一層二樓房間,好心的女主人將其舊衣服施舍給她,并讓其丈夫開車將其帶回其工作地方。后該女子報警,由此案發。
據了解,該女子姓王,與施暴男子張某曾是情侶關系。張某性格頑劣,脾氣暴躁,王某不堪忍受而提出分手,但卻事與愿違。為躲避張某,王某從其開的廠子里逃走,來到一家足浴店工作。但還是被其找到,上演了開頭那一幕。被軟禁后,張某拳腳相加之外,還拍了許多王某的不雅照以威脅其不能分手。同時,還違背其意愿,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2014年9月26日,張某因涉嫌強奸罪、非法拘禁罪被武進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
(原標題:男子“軟禁”前女友10多小時 強奸后拍不雅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