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8歲的李瑤于2013年9月應聘到嘉定某幼兒園,外表親和的她很快成為園里最受歡迎的老師之一,當上了中三班的班主任。
李瑤偶然間得知,幼兒園管理上存在一些漏洞,很早之前不少中班的班主任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招收學生,然后向學生家長收取學費。家長以為班主任只是代收,因此都交了學費,事實上這些錢都被班主任占為己有了。
2014年8月的一天,一位家長稱覺得李瑤帶班出色,想讓自己的孩子下學期進她的班級,向李瑤打聽學費。李瑤一想賺錢的機會來了,她告訴對方學費可以直接交給她,然后轉交給學校財務處。這位家長信以為真,直接將三千多元現金交給李瑤。
看到錢來得那么容易,李瑤此后又私下陸續收了12個學生家長的錢。這些學生雖然在李瑤的班上上課,卻一直未出現在學校的花名冊上。
在中班的第二個學期,李瑤故技重施,利用班主任身份要求家長將學費交給自己,還稱提前在她這里報名可以優惠幾百元,并謊稱優惠名額只有一個,囑咐家長不能對外說起。
憑著這一謊言,李瑤一個學期共收取20多份學費,合計五萬余元。直到2015年六一兒童節時,她長達一年的非法侵占學費的行為才就此敗露。
事情敗露后,李瑤銷聲匿跡。到案后,李瑤對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近日,嘉定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占罪將其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