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2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見習記者 劉小冰/文 陶小莫/圖)“因為房東兒子欠債,結果租戶的孩子受到牽連,最后死了!”近日,王先生向導報記者反映,在枋湖路一幢出租樓里,一發高燒的男嬰因被反鎖樓內,延誤治療最終死亡。
昨日,導報記者找到了死亡男嬰的家人,他們接受了采訪,證實確有此事。不過,讓家屬難過的是,孩子已經喪生,他們卻不知該向誰問責。
男嬰發高燒 大門卻被鎖住
“我唯一的孫子,本來可以活下來,卻被他們的三把鎖給害死了!”奶奶艾女士說,孫子喪生時只有8個月大,平時都是她帶,跟她感情最深。孩子死后,她天天流淚失眠,眼淚都快哭干了。“事情原本是可以避免的。”艾女士說,孫子喪生前,找房東兒子討債的人已多次上門,多次將出租樓反鎖。但是,房東卻沒有想辦法解決,反而任由事態發展,最終釀成悲劇。
艾女士聽說,房東的兒子欠下債務,已經“失聯”了。事發前,有四五個青年已經來過多次,他們的衣服上都寫著“欠債不還”,還在屋外墻上寫大紅字要求還債。但是,由于并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也就沒有人在意。
直到9月3日早晨,反鎖終于釀成大禍。當天,艾女士孫子突發高燒,早晨6點多她趕緊叫醒兒子小宋,讓他送孩子去醫院。
但是,一家人急匆匆收拾完畢,下樓后卻發現一樓大門被三把大鐵鎖反鎖了,根本出不去。
向房東求助 只是讓“等一等”
這幢出租樓里,一共住著好幾十戶租戶。這些租戶,都必須從同一個大門出去。
艾女士說,當時被困在樓里的,除了他們一家人,還有不少要出門上班的上班族。也有租戶嘗試著要撬開反鎖大門的鐵鎖。但是,三把大鎖全是鎖摩托車的鐵鏈鎖,一般人根本撬不開。
發現大門被鎖后,艾女士和宋先生急得上躥下跳,這時孩子似乎越來越難受,哭聲也越來越響亮。
租戶們撬不開鎖,只好給房東打電話。房東接了電話,讓他們“等一等”。
這個時候,艾女士看見討債的人就在門外,立即大聲呼喊,央求討債人幫忙開門。
艾女士一邊哭著求開鎖,一邊也警告說,如果不馬上開鎖,孩子出了意外,責任誰也擔不起。但是,討債的人并不承認大門是他們鎖的,反而讓艾女士自己“找房東”。
破門而出 但沒能救回孫子
無奈之下,孩子的父親只好撥打120。很快,120急救車到了路口,但是,急救人員因對路況不熟找不到出租樓。艾女士只好懇求出租樓外的圍觀者幫忙去路口接急救車。
剛開始,沒有人回應她。艾女士急了,只好跪下來求助,最終有人幫她到路口接車,將急救車帶到出租樓外。
急救車到了樓外,大門被鎖,孩子還是上不了車。艾女士發現,孩子哭聲越來越小了。這時,她自己也急哭了。
一直苦等了近3個小時,最終,樓外有人拿電焊,割開了三把鐵鎖。一家人這才出了門,帶著孩子上了急救車,去了附近的中醫院。
到了醫院,已是早上9點多。醫院給孩子一檢查,就說“太晚了,不行了”。艾女士不甘心,一直求醫生“再給看看”,但是,孩子很快就停止了呼吸。
昨天,艾女士說,她想為死去的孫子討個說法,但是,討債人已不見蹤影,而房東又不愿承擔責任。如今,她也不知道該怎么辦。
律師說法
鎖門侵權,應該擔責
孩子已經喪生,家屬如何維權?對此,福建天象律師事務所徐長青律師說,反鎖租戶大門,直接危及居住人的出入自由和生命安全,屬于嚴重侵權行為,即使是執法人員也不得擅自采用,因此無論是誰,鎖門行為的策劃者及實施者應承擔主要侵權責任。
而且,凌晨反鎖有多人居住房屋大門的行為,屬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具有社會危害性,相關各方均可報警。
關于房東的責任和義務,徐長青認為,房東對第三人侵權一般不承擔責任。但本案發生前,已發生債主上門索債的事件,承租人生活已經受到干擾,此時房東有義務采取合理措施(如報警等)。因此,如果房東知道債權人將采取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措施而不作為,則房東存在過錯并應承擔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