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哈爾濱市日前發布《哈爾濱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在當地媒體對此的解讀中有一條“賺錢不給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迅速成為網絡熱議話題。27日,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婦聯主席楊杰表示,該解讀系媒體誤讀。
有媒體對《哈爾濱婦女權益保障條例》的報道中提到:除了打罵等,精神恐嚇、禁閉、凍餓、經濟封鎖等都屬于家庭暴力的范疇,賺錢不給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
對此,楊杰表示,《哈爾濱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一共35條,其中沒有對家暴的概念做出規定,只是對婦女受到家庭暴力后該如何求助等救濟途徑做了方向性的規定,因此,“賺錢不給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的解讀系媒體誤讀。
哈爾濱市婦聯副主席胡松濤告訴記者,關于家暴的概念在2008年7月全國婦聯等七部委印發《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以及婚姻法的司法解釋里均有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