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目前,北京民警佩戴的執法記錄儀已經升級到第四代,新增了夜視功能,在夜間也可以清晰拍攝。北京市公安局要求民警在出警時必須使用記錄儀如實記錄出警全過程,違者將被扣分,并與年終考核掛鉤。
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發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上半年,市公安局針對民警投訴同比下降14.1%,1至7月市局受理群眾初次來訪問題同比下降9.7%。
□探訪
出警過程記錄儀全攝錄
“現在是2014年9月23日上午10點33分,我是勁松派出所民警趙海平,我的警號030000,我現在出珠江帝景1號樓一債務糾紛現場,現場民警還有……”剛邁下警車,朝陽分局勁松派出所副所長趙海平便對著左胸前的記錄儀說著。
趙海平說,民警每次出警趕到現場時都要說這些信息。幾點幾分接警、幾點幾分到場、現場基本情況等都要匯報。
“您好,我是勁松派出所民警,是您報的警嗎?”確認女報警人的身份后,趙海平向當事雙方了解情況。
記者現場了解到,當天上午,女事主到放貸公司貸款20萬,并用一輛轎車進行抵押。簽訂合同時,女事主被告知需要抵押身份證,女事主反悔。但放貸公司負責人以抵押車輛已裝GPS產生費用為由與女事主產生糾紛。情急下,女事主報警。
“對不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除公安機關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否則屬于違法行為!壁w海平說。聽到此話,原本氣勢囂張的放貸公司負責人一下子蔫了。
經調解,女事主賠償安裝GPS費用200元,公司負責人承諾將車返還事主,并卸下GPS。記者注意到,直至回到警車后,趙海平才將記錄儀關閉。
民警無法私自刪除錄像
《現場執法記錄工作管理規定(試行)》明確要求,民警巡邏盤查、調查取證、治安檢查、交通管理、消防檢查等所有的現場執法行為,都要應用現場執法記錄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對所有執法細節都要依照規定程序和要求記錄在案,并在24小時內嚴格備份歸檔。不得隨意刪除,以備檢查。
市局、分局對執法錄像的考核要求規定,民警在從事一切警務工作中,必須使用記錄儀如實記錄出警全過程,并在24小時內將資料交給專人保管。根據系統設置,民警無法刪改任何記錄信息。
記者了解到,民警出現場如果不開記錄儀錄像的將被扣分,而扣分的結果將與民警年終考核直接掛鉤。主管所長、內勤每月對各警區出警使用執法記錄儀情況進行檢查,凡發現現場不錄像的一次扣除責任民警5分;市局、分局調取執法錄像,民警無法提供執法錄像的,一次扣責任民警20分;因無法提供執法錄像,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責任民警行政告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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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規范執法保障民警權益話
記者:民警使用記錄儀時都很適應嗎?
市公安局:剛開始時,民警確實不太適應。不單單是多了一個設備的問題,主要是感覺有人天天在監督你。如在糾紛類案件中,當事人辱罵或者挑釁民警的事情時有發生。個別民警此時也會在執法態度、文明用語等方面出問題。有了執法記錄儀,這些現象都會被拍攝下來,民警后期因此會被處理。
記者:戴執法記錄儀有何意義?
市公安局:首先執法記錄儀可作為現場真實證據的使用,記錄民警出現場后,調查、取證的全過程。其次,作為在保護民警合法權益及執法安全上的體現,民警在執法現場使用執法記錄儀,可以對案件相關人員起到震懾作用,也避免了因證據不足造成民警被惡意投訴及民事法律訴訟的發生。
另外,執法記錄儀加強了上級單位對下級執法人員的管理,尤其是在監督警務人員文明執法、公正執法上有重要的意義。減少涉案人員賄賂民警的行為,杜絕民警違法違紀現象發生,有利于民警在“陽光下”公平、公正、文明、規范執法。
揭新式記錄儀秘增夜視功能
昨天,記者來到朝陽分局勁松派出所對執法記錄儀使用等情況進行了探訪。據了解,目前執法記錄儀已更新為第四代。與第一代記錄儀個大還帶著數據線不同,記者現場看到,四代現場執法記錄儀如拳頭般大小且無外掛數據線,直接佩戴在每名民警的左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