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王泠
美容店打著“免費美容”的幌子,把客人引來體驗后,便強迫消費。今年7月和8月,這家在樂清名為“路易馨濃”的美容店,經營總額達8萬元。昨天,樂清市檢察院透露,該店老板、美容師等6人因涉嫌強迫交易罪被批準逮捕。據了解,這是我市首例美容院強迫交易案。
陷阱大揭秘
測試皮膚做手腳,“壞結果”讓人心慌慌 不管顧客同意不同意,直接給臉抹東西
人員分工
福建男子李某、女子丁某——老板(另一老板金某,目前刑拘在逃。)
蒼南女子陳某、河南女子王某——美容師
安徽男子方某——負責發放免費美容體驗卡
安徽女子徐某——經理,負責游說客戶做各種美容項目,并把客戶的銀行卡和密碼要到手
第一步:送來免費卡,邀人去體驗
涉案的這家美容店,位于樂清市北白象鎮白塔王村一條小巷子里。
8月7日,熊小姐路過“路易馨濃”美容店時,收到了方某發放的免費美容體驗卡。方某殷勤地推銷:“憑這張卡片,可以到美容店免費體驗一次。”
熊小姐一聽是免費的,便動了心,在方某的帶領下來到美容店。
第二步:制造皮膚很差假象,煞有介事
進入美容店后,一位美容師對熊小姐進行了皮膚測試。
她把膏藥涂在熊小姐臉上,再用一個儀器將藥膏涂抹開。不一會兒,美容師大叫:“小姐,你的皮膚變黑了。你平時肯定不注意保養,所以毒素堆積在體內,都堵塞毛孔了。”
拿鏡子一照,熊小姐發現臉果然變黑了。“如果不及時清洗,皮膚就會發炎、紅腫。只有用店里的專業設備進行清洗才行。否則出了我們店,有任何問題可都不負責哦。清洗整張臉只需298元。”
(花招解析:經有關部門調查取證, 熊小姐在使用“皮膚測試膏”后臉上出現的黑色物質并非是體內的“毒素”,只是因為“皮膚測試膏”含有較多重金屬,經儀器摩擦后就會起化學反應,臉就會變黑。)
第三步:禁用手機,一項項服務強迫消費
在說了清洗“黑臉”的價格后,美容師就開始在熊小姐的臉上動開了。
熊小姐表示身上只有100元。經理徐某說可以幫她去銀行取錢,熊小姐留在店內就行。熊小姐說,招架不住徐某的喋喋不休,她把銀行卡和密碼告訴了徐某。很快,她就收到了一條扣款短信。
“排完毒之后,做個定型面膜,效果會更好。”這次,還沒征得熊小姐的同意,美容師又往她的臉上涂了一層東西。不一會兒,熊小姐收到1000元的扣款短信。最后,熊小姐又被“消費”了一瓶價值460元的補水產品。
“我都沒回應,就直接把東西往我臉上涂。我的卡一直在經理那里,密碼她也知道。只要我說不愿意,她們態度就變得很兇。”熊小姐說。
(花招解析:美容師還告訴一些受害者,手機輻射會損害美容院的機器,不許顧客在店內使用手機。經辦檢察官說,其實手機不會影響機器,美容院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個,防止顧客打電話求助。)
新聞鏈接 強迫交易情節嚴重追究刑責
生活中的強迫交易,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程度才能追究刑責。那么,情節嚴重程度的標準該如何科學認定呢?
據介紹,強迫交易罪中情節嚴重主要指:非法獲利數額較大、多次強迫交易、社會影響惡劣、造成嚴重后果、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等。
2008年起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二十八條規定:
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被害人輕微傷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的;(三)強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強迫三人以上交易的;(四)強迫交易數額一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2000元以上的;(五)強迫他人購買偽劣商品數額5000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1000元以上的;(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消費者通常很少報案
這次多人報警,警方立案偵查
經樂清市檢察院審查查明:該美容院以免費測試皮膚送小禮品為誘餌將顧客帶至美容院內,利用“測試膏”會讓顧客皮膚變黑的特點,多次欺詐脅迫顧客進行美容消費。強迫交易三人次以上,已涉嫌強迫交易罪。對從店內搜出來的賬本進行統計,7、8月份該店的經營總額超過8萬元。
樂清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鄭曉鵬說:“盡管美容行業的消費糾紛很常見,但消費者通常不是忍了,就是向消協、工商部門投訴,很少報案。這次樂清警方接到多名被害者的報警,發現情況嚴重,所以立即立案偵查。也提醒各位市民,不要被所謂的‘免費體驗服務’或‘禮品贈送’所吸引,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本案的經辦檢察官經審查后認為本案犯罪嫌疑人在言語上對消費者進行威脅、恐嚇是一種軟暴力。同時多名被害人證實在她們還未表示同意的情況下,美容師就擅自將產品涂抹在她們臉上或是打開包裝,強迫消費。涉案人員的行為已達到“威脅”的程度,屬于以威脅手段,強迫被害人接受服務并強賣商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