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同堂受審。
他是她的初戀。她20歲出頭就跟著他了。
這個長她7歲的男人,做生意虧損,想靠賭博翻本,結果欠下一屁股高利貸。他跪在她面前,聲淚俱下求她救他。
她念這段情,昏了頭,利用自己出納的身份,從公司挪用近280萬元給他。事情敗露后,還隨他潛逃到山東,靠做化妝品推銷員養活兩人。
昨天上午,夫妻倆站在嘉興海寧法院的被告席上,同堂受審。
老公欠下高利貸
跪求老婆挪用公款
昨天上午9點,嘉興海寧法院第5法庭。旁聽席上坐了很多被告人的家人,第一排的兩個老人頭發花白,看到夫妻倆被法警帶出來,開始抽泣。
女的姓施,37歲,男的姓潘,44歲,都是海寧人。
潘某看了一眼旁聽席上的家人。施某徑直走上被告席,頭都沒回,咬著牙。
2008年,施某應聘到海寧某大型購物中心工作,站過柜臺,做過導購員、收銀員。因手腳麻利、工作出色,2009年5月被調到出納崗位,月工資也調到2000多元。
2011年12月的一個晚上,老公潘某突然跪在她面前,聲淚俱下:“老婆,救救我!我在上海的生意虧了,要面子沒和朋友借,去借了高利貸。現在他們天天追著我,再不還的話,他們要把我關起來打了!這群人亂來的。”
施某從沒見老公這樣子,怔在那里:“我的工資卡都在你那,你知道的,我掙的不多。”
“你是出納,公司的銀行賬戶是你打理的,你挪一點出來,我再做機電生意,掙錢補回去。”潘某信誓旦旦地說。
潘某之前在公司做機電,但他不甘心打工,學人家做生意,虧了。為還貨款,去借了高利貸。結果利滾利,越滾越多。
施某被嚇傻了,沒當場答應,接下來幾天都魂不舍守。
半年多挪用公司280萬元
逃到山東被抓回
一天晚上,四五個人找到他們家,要求還錢,不然就要找她老公算賬。家里當時只有施某。這個瘦弱的女人腿都軟了。
2012年12月上旬,她從公司小賬戶上轉了14900元到自己的銀行卡上。
第二天,她整個上班時間都戰戰兢兢,但沒被發現。這個小賬戶平時由施某打理,有4個連鎖超市的日常營收都打到這里。小賬戶只用于公司支出和發工資,不是日結月清的,只有審計財務時才會查。
接下來幾天,她隔三岔五就從這個賬戶上取現或轉賬,還通過偽造銀行對賬單把賬做平。
“你到底欠了多少高利貸?到底還清了沒有?”施某多次問潘某。
一提起錢,潘某就開始回避,不大肯回應。問得多了,兩人就開始吵。有次吵得兇了,還撕了一張結婚證。但每次吵完,潘某都會一臉誠懇認錯,哄施某開心。
“我會想辦法的,我做機電生意,會把你單位的錢補上的,實在不行就去銀行抵押貸款。”潘某和施某保證。那些日子,潘某每天都出門想辦法,很晚才回來。
“你會不會騙我?”施某一次次問潘某。
“你放心,我騙誰都不會騙你!”潘某言之鑿鑿。
就這樣,施某繼續用公司的錢幫老公補窟窿。
從2011年12月到2012年7月,施某利用保管公司賬戶的便利,從公司賬戶取現、轉賬共計215.52萬元。
同年7月15日,在公司會議上,施某聽說自己的工作要調整。
夫妻倆很慌張,調動工作前肯定要進行財務審查,事情肯定會敗露。
7月下旬,施某又用開現金支票和轉賬的方式,轉走公司資金69.21萬元。
2012年8月,兩人攜款潛逃到山東濰坊。
今年3月,施某在濰坊一家化妝品店被警方抓獲。
潘某也在濰坊的出租房內被抓獲,當時兩人潛逃時帶的30多萬元已被花完。施某靠做化妝品推銷員養活兩人。
老公說
“她什么都不知道”
“你知道他在賭博嗎?”公訴人問施某。
“我不知道,他沒在我面前賭過。我懷疑過,我們當時去山東還帶了30萬,但大半年就沒了20多萬,我們吃穿很省的。”施某說。
檢方查明,施某曾讓潘某湊錢去還公司的錢。6月12日還過一筆1.1萬元。7月25日,打算潛逃之前,又還過一筆4.86萬元。
“她真的什么都不知道,錢是我支配的。”庭上,潘某說,挪來的錢大部分還了高利貸,小部分拿去賭博了,“之前想做生意掙錢把錢還回去,但太慢了,我就想靠賭博贏錢去還,但越輸越多”。
潘某說,他賭博的事,老婆不知道。
庭上,兩人均表示認罪,但他們說已沒能力還錢了。
最后陳述時,潘某說:“我是罪有應得,我老婆是在我唆使和哄騙下,出于夫妻感情才這么做的,希望法官能對她從輕處罰。”
法庭一審判決,被告人施某、潘某行為分別構成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兩人均一人犯兩罪,數罪并罰。最后,施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財產15萬元;潘某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處沒收財產15萬元。
兩人被帶離時,潘某向家人喊了聲“照顧媽”。而施某,終于紅著眼睛看了看父母,剛走到門口,就癱倒在地,嚎啕大哭。
“他是我的初戀”
施某扎馬尾,五官清秀,休庭時錢江晚報記者與她進行了一番對話。
記:他虧了多少錢?借了多少高利貸?
施:我不清楚,可能你不相信,我真的不知道,一提到錢,我們就吵架。
記:那你為何一次次挪用公司的錢給他?
施:他說會想辦法還上的,他讓我相信他。我相信他。
記:最后要逃跑了,你還相信他?
施:我想過要離開他,但每次吵架,他都會認錯、悔過,來哄我,最后又和好。
記:你怎么這么相信他?
施:他是我的初戀,我20歲出頭就跟著他了,是自由戀愛,認識10多年了,結婚也6年了。
記:你們平時感情好嗎?
施:好的,他平時對我很好。
記:家里的錢都你老公管的?
施:是的,我很省的,工資卡都放在老公這里,用于生活開支。我自己一年也沒買幾件衣服的。
記:你這么做值得嗎?孩子怎么辦?
施:(停頓了下)我們沒有孩子。我想要,但他不想,他說條件不好,沒錢,到時苦了孩子。
記:整個庭審,我聽你一直是“我老公”這么稱呼,你現在恨他嗎?
施:有點恨的,我父母年紀大了……(泣不成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