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爭產案,印象中似乎總是親人反目的面紅耳赤,可發生在奉化的這起財產分割案,卻是異常平和。
主角是爺孫三人,60多歲的爺爺、奶奶是原告,尚在讀大學的孫女是被告;“爭”的是60萬元交通事故賠償款。
去年12月,徐先生因為交通意外死亡,獲賠60萬元。這錢怎么分,難倒了一家人。
“他們都說,這筆錢要弄弄清楚,不然怕以后出事。”老人緩緩地說。
上法庭,是老人另外兩個兒子建議的。老人說,他們不是要霸著這筆錢,分分清楚就好。法院怎么判,他們都接受。
家里頂梁柱倒了
留下祖孫三人和60萬賠償款
40多歲的徐先生前兩年和前妻離異后,就一人撐著這個家。下有20歲還在讀大學的女兒,上面有60多歲的父母,他是家里的頂梁柱,。好在徐先生還有兩個兄弟,可以分擔些贍養父母的義務。
本以為再熬兩年等女兒大學畢業,日子就輕松了,沒想到一場突如其來的交通意外發生了。去年12月,徐先生開著摩托車發生了交通事故,不幸身亡。事后肇事方賠償了60萬元,這筆錢里包含了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喪葬費等。
事故處理好后,麻煩事也來了。這筆60萬元的賠償款怎么分合適,誰都沒了主意。
家里也商量了很多回,可誰都做不了決定。這時,徐老伯的另外兩個兒子建議,既然這么難決斷,不妨請法官來斷斷案。
于是,祖孫三人走上了法庭。
這錢怎么才能分清爽
祖孫三人選擇上法庭
這起案子中,二老是原告。
前不久,案子開庭。兩位老人都到場了,孫女則委托了律師代理。
“你們有什么想法?”確認原被告身份后,法官按例先問了原告。
“喪葬費是我們出的,我們年紀也大了,每天都要吃藥,分配時想多分點。”徐老伯說。
“還想說什么嗎?”法官問。
“你們判好了,判多少我們拿多少。”老人慢慢地說,然后低下了頭。一旁的老伴默默聽著,神情淡然。
被告代理律師則說,被告應該多分點,因為她沒有收入,可原告有養老保險、還在做花木生意,也有叔叔伯伯贍養。
事后,聽爺孫三人說,他們也知道打官司不好聽,可為了分錢這事,一家人討論了很久。不想再煩下去了,還不如請法官來判一判。
法官給出判決結果
老人說分清錢就安心了
昨天,判決出來了,二老獲得賠償款36.4萬元,孫女獲得23.6萬元。
這筆賬怎么算的?法院認為,60萬元賠償款,原被告擁有共同的使用權。
其中,死亡賠償金36萬元,其性質屬于財產損害賠償,是對死者未來收入損失的賠償,可按與死者的生活緊密程度而定,爺孫各分得一半,每方各18萬元。
14萬元精神撫慰金,其法律性質是財產賠償責任。原告與被告雖屬于同一順位繼承人,遭受的痛苦程度應該一樣,但被告年紀較輕,遭受精神痛苦的持續時間相對較長,被告可以適當多分,因此原告兩人分得其中的60%,被告分得其中的40%。
另外,死者的喪葬事宜由原告辦理,故喪葬費4萬元歸原告所有;至于余下的6萬元被扶養人生活費,原本就是對兩原告的賠償,應歸原告所有。
這下,折騰大半年的難題終于得以解決,一家人也恢復了平靜。老人說,只要分分清,他們也就安心了,法官怎么判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