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委巡視組向今年上半年巡視的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原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省政府經濟合作交流辦公室、省農業科學院、浙江出版聯合集團有限公司、省物產集團公司、省二輕集團公司、省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巨化集團公司、浙江中醫藥大學、溫州醫科大學等14家省直單位反饋了巡視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關意見建議等方面的情況。
今年上半年,省委各巡視組每組各承擔兩個單位的巡視任務,每個單位巡視兩個月左右。巡視組通過聽取有關情況匯報、組織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開展延伸了解等舉措,發現了一些苗頭性、突出性問題。這當中既有違紀違法問題和線索,也有一些共性問題。
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有的單位存在工程項目、設備采購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問題,有的單位對國有資產、資金賬戶管理不到位,對下屬單位監管不嚴格,存在較大的廉政風險;有的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虛開各類消費性發票套取專項資金;有的單位對一些違紀違法行為責任追究、警示震懾不夠有力。
在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28條辦法、六項禁令和作風建設方面,有的單位存在辦公用房、公務用車超標等問題;有的單位公務接待不夠節儉,存在奢侈浪費現象,“四風”問題出現反彈等問題。
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有的單位黨委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重要領域黨風廉政建設缺乏深入研究,懲防應對措施不力,個別領導干部政治敏感性不強,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問題。
在執行組織紀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有的單位對《干部任用條例》貫徹不到位,干部任用不規范,對干部日常監管不夠嚴格,甚至存在用人失察、帶病提拔的情況;有的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不夠全面準確、不如實申報;有的領導干部存在違規兼職等問題。
巡視組在反饋巡視情況時,直奔主題、直指問題、不遮不掩,并對整改工作提出了很多具體意見建議。一些單位負責人坦言,對巡視組反饋的一些問題,過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導致本單位或系統出現了一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甚至腐敗等問題,教訓深刻,下一步將認真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