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要發展,破舊立新之時,難免涉及拆遷和安置問題。
為鼓勵居民積極配合拆遷工作,相關單位往往會提供相對優厚的安置條件。而這些優厚的條件,很容易成了某些人眼中的“肥肉”,變著法地想多吃上幾口,甚至不惜鋌而走險,干犯國法。
昨天,江干法院接連宣判了兩起詐騙拆遷安置房的案件。兩起案件中,兩人都是通過偽造母親的結婚證來獲得購入拆遷安置房的資格。
真玄幻
亡父也去“申請”安置房
陳勇,本是杭州東站樞紐建成前所在區塊的村民。2008年時,這一區塊陸續開始拆遷征地,村民們要為新東站的建設騰出地方來。
按照當時的拆遷政策,征地區域內,每個戶籍可以獲得44平方米的安置房,此外,還能以成本價額外購買11平方米的安置房。也就是說,拆遷范圍內,每個在籍人口都可以有獲得55平方米拆遷安置房的資格。
看到如此豐厚的條件,陳勇便動起了歪腦筋。
他首先想到的是已經去世的父親。在申請拆遷安置房時,他把父親的身份證明等也一股腦提交了上去,想以父親的名義多分到55平方米的房子,而他只要為此多付64000余元的購房成本。
讓父親“死而復生”,這條路當然行不通。
2012年10月份,拆遷安置房還沒交付,陳勇以去世的父親騙購安置房的事情就敗露了,父親的安置房份額被取消。
真“孝順”
“改嫁”母親換安置房面積
陳勇當然不甘心。他想了想,再生一計——何不給老娘來個假結婚?
陳勇也有自己的顧慮:如果讓母親真的跟人登記結婚,再去申請拆遷安置房,最后要是假戲真做,對方不肯離婚,那就麻煩了,到手的房子可能最后還是別人的。
有鑒于此,這位“孝子”決定:直接為母親辦個假結婚證。
他找到了宋某,讓宋某提供其父親的身份資料。隨后,陳勇拿著這些資料,在網上找人辦了一張宋某父親與自己母親的假結婚證。
拿著這些證明材料,陳勇再次向征地拆遷的經辦公司為“繼父”申辦55平方米的安置房。
這一次,陳勇成功了。杭州市城東新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最終在當年12月,把新和嘉苑的4套房子分配給了戶主陳勇,其中就包括陳勇為他“繼父”申請的那55平方米份額。
真活該
陰謀敗露,被法院判刑6年半
拆遷安置房分配完畢后,杭州市城東新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委托一家會計事務所對整個項目進行跟蹤審計。
一位審計人員在審查到陳勇家的拆遷安置資料時,發現陳勇母親和宋某父親的結婚證復印件有點異樣,于是決定去婚姻登記部門核實一下。
結果可想而知,陳勇以“繼父”名義騙購拆遷房的事情敗露了。
這次就不只是取消份額那么簡單了,陳勇因涉嫌詐騙被抓。
昨天的判決中,江干法院認定,陳勇騙取的55平方米的拆遷房,如果拆遷征地部門以貨幣化方案安置的話,是每平方米10200元。也就是說,扣除自己交的6萬余元購房款,陳勇詐騙的金額達49.6萬元。
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陳勇有期徒刑6年半,并處罰金10萬元。
除了陳勇,法院還宣判了另一起相似案例:同在該拆遷區域的陳掌林,其父已經去世,他偽造了母親與王某再婚的結婚證,以“繼父”王某的名義騙購拆遷安置房資格,陳掌林的一審量刑與陳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