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在高壓線附近違章建房,姐夫幫忙扎鋼筋時觸及高壓線,失去了一條腿、二條臂,成為無臂獨腿人,他先告電力部門后告小舅子。10月14日,記者獲悉,姐夫告小舅子的案件經浙江衢州衢江法院廿里法庭調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由被告(小舅子)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每月支付原告(姐夫)1000元。即付款10年共計12萬元。
衢州衢江區后溪鎮某村的鄭某未經審批在高壓線下的一側違章建房,考慮到安全問題,緊靠高壓線這頭的一間房建一層,其余建兩層。
建房澆圈梁要預埋鋼筋,即由鋼筋工按照圈梁的形狀扎好鋼筋架子放進搭好的模板槽內,再將混凝土倒入模板槽振實,使鋼筋全埋在混凝土里。
鄭某的姐夫徐某是鋼筋工,澆圈梁扎鋼筋的事鄭某便請徐某前來幫忙。
2012年11月11日,徐某在緊靠高壓線這頭為鄭某幫忙扎第一層樓面的圈梁鋼筋時,不小心手中的長鋼筋碰到了水平距離只有2.4米、垂直距離只有3米的10千伏高壓電線,結果導致全身多處被電擊傷,經醫院搶救雖保住了性命,但其二條臂和一條右腿被截肢,左腿雖未被截肢但皮膚潰爛,已喪失功能。
2013年8月21日,徐某向衢州柯城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高壓線所有者衢州某電力部門賠償損失,法院判決該部門賠償徐某損失計422258.14元。
徐某上訴后,衢州中院于2014年7月7日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2014年9月4日,徐某到廿里法庭起訴小舅子鄭某,要求判令鄭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及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計599204元。經法庭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了開頭的調解協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