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豬”“染色饅頭”“三聚氰胺”“毒生姜”“過期鹵制品回爐”……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食品安全問題已成為百姓最為關心的頭等大事。在2014年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主論壇上,國務院副總理汪洋表示,將在全國建立食品安全紅、黑名單制度。
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是指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將食品生產經營中出現違法犯罪行為的食品企業和有關責任人,列入食品生產經營嚴重失信企業及有關責任人“黑名單”,并對其實行最嚴厲的懲戒。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損的激勵約束機制,讓不講誠信者付出高昂的經濟和聲譽代價。但我國各地目前實行或試行的黑名單制度還未能真正發揮上述作用,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各地紛紛出臺與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相關的規范性文件。黑名單制度的實施已初見成效,但是由于各地實際情況的差異,造成了各地制定的適合本地區的黑名單的標準和要求不盡一致,使得各地區之間產生矛盾和沖突。
二、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在全國至今無法實現聯網,沒有一個標準統一的錄入查詢平臺,造成無法查詢到其他地區某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或食品品牌的詳細信息,使各地區之間食品安全信息的傳遞產生斷裂。
針對以上兩個問題,海南代表團提出以下幾個建議:
一是由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建立全國統一的食品安全黑名單平臺系統,設立標準一致的制度規定;
二是設置專業人員對信息進行把關,確保公示的信息實事求是,數據真實;
三是及時更新信息,每周更新數據,使政府監管部門、社會各界和消費者及時掌握食品安全信息;
四是制定權威的食品安全評價機制,讓消費者更容易掌握和判別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及信用情況和黑心食品,發揮社會共治作用,共同防范和打擊食品安全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