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就立法法修改與立法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了中外記者提問。袁杰說,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對用回收食品生產食品等行為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給予行政拘留,這是新增內容。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副司長陳谞兩會期間接受華西都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食品安全法》最快上半年出臺。
增加行政拘留措施
記者會上,有記者問,目前的食品安全法正處在審議階段,新法怎樣從制度層面回應老百姓的擔心,將有哪些舉措最大程度地減少類似違法行為的發生?
“食品生產經營的鏈條很長,如何對食品生產經營的每一個環節都加強規范,是食品安全法修改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袁杰說,修訂草案二審稿對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等行為規定,可以處以高額的罰款外,對情節嚴重的還可以給予行政拘留,這是二次審議稿增加的規定。
“同時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還在加強對食品保質期的管理,進一步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進一步保護舉報人,鼓勵知情者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防止打擊報復等等各方面都作了規定。”袁杰說。
規范網絡食品交易
對于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副司長陳谞在兩會期間介紹說,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圍繞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格的處罰和最嚴肅問責的要求,切實化解食品安全治理的難題,來確保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
陳谞說,此次修法有五大特點,一是更加突出預防為主;二是建立最嚴格的全過程的過程控制;三是創新食品安全的監管制度;四是建立最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五是突出食品安全制度共治體系。
“預計最快今年上半年,全國人大可能就會出臺這個修訂后的《食品安全法》。”陳谞在接受華西都市報記者采訪時說,在嚴格法律責任方面,首先是強化了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明確提出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規定了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追溯體系。另外應當對召回的食品,要采取無害化的處理,包括銷毀,預防再次流入市場。
陳谞說,此次還對網絡食品交易進行了規范。“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