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號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已經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懂a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同時廢止。
附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點擊文末閱讀原文下載)
主任:何立峰
2019年10月30日
第一類 鼓勵類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一、農林業
1、農田建設與保護工程(含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 設、高效節水灌溉、農田整治等),主要開展土地平整、土壤改 良、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 配電以及其他工程建設
2、農產品及農作物種子基地建設
3、蔬菜、瓜果、花卉設施栽培(含無土栽培)先進技術開發與應用,優質、高產、高效標準化栽培技術開發與應用
4、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技術開發與應用
5、重大病蟲害及動物疫病防治
6、動植物(含野生)優良品種選育、繁育、保種和開發;生物育種;種子(種苗)生產、加工、包裝、檢驗、鑒定技術和 倉儲、運輸設備的開發與應用
7、旱作節水農業、保護性耕作、生態農業建設、耕地質量 建設、新開耕地快速培肥、水肥一體化技術開發與應用
8、生態種(養)技術開發與應用
9、全生物降解地膜農田示范與應用及受污染耕地風險管控 與修復
10、獲得綠色食品生產資料標志的飼料及添加劑開發
11、內陸流域性大湖資源增殖保護工程
12、遠洋漁業、人工魚礁、漁政漁港工程
13、牛羊胚胎(體內)及精液工廠化生產
14、農業生物技術開發與應用
15、耕地保養管理與土、肥、水速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16、農、林作物、畜禽和漁業種質資源保護地、保護區建設;動植物種質資源收集、保存、鑒定、開發與應用
17、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秸稈肥料化利用,秸稈飼料化利 用,秸稈能源化利用,秸稈基料化利用,秸稈原料化利用等)
18、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利用開發工程(沼氣工程、生物天 然氣工程、“三沼”綜合利用、沼氣發電,生物質能清潔供熱,秸 稈氣化清潔能源利用工程,廢棄菌棒利用,太陽能利用)
21、動物疫病新型診斷試劑、疫苗及低毒低殘留獸藥(含獸用生物制品)新工藝、新技術開發與應用
23、無公害農產品及其產地環境的有害元素監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24、有機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及有機肥料產業化技術開發與應用
25、農牧漁產品無公害、綠色生產技術開發與應用
26、農林牧漁產品儲運、保鮮、加工與綜合利用
44、淡水與海水健康養殖及產品深加工,淡水與海水漁業資源 增殖與保護,海洋牧場
46、糧油干燥節能設備、農戶綠色儲糧生物技術、驅鼠技術、 農戶新型儲糧倉(彩鋼板組合倉、鋼骨架矩形倉、鋼網式干燥倉、 熱浸鍍鋅鋼板倉等)推廣應用
47、農作物、林木害蟲密度自動監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49、農業生產數字化改造和智慧農業工程
50、面向資源化的鄉村生活廢水、生活廢物、畜禽糞便、農業廢棄物與農田面源污染協同綜合治理
51、面向資源化的鄉村生活廢水、生活廢物、畜禽糞便、農業 廢棄物與農田面源污染協同綜合治理
53、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畜禽糞污肥料化、能 源化、基料化和墊料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
57、濕態酒精糟(WDGS)的應用
五、新能源
7、農林生物質資源收集、運輸、儲存技術開發與設備制造;農林生物質成型燃料加工設備、鍋爐和爐具制造
8、以農作物秸稈、畜禽糞便、生活垃圾、工業有機廢棄物、有機污水污泥等各類城鄉有機廢棄物為原料的大型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生產成套設備
十九、輕工
24、天然食品添加劑、天然香料新技術開發與生產
25、先進的食品生產設備研發與制造;食品質量與安全監測(檢測)儀器、設備的研發與生產
26、熱帶果汁、漿果果汁、谷物飲料、本草飲料、茶濃縮液、茶粉、植物蛋白飲料等高附加價值植物飲料的開發生產與加工原料基地建設;果渣、茶渣等的綜合開發與利用
27、營養健康型大米、小麥粉(食品專用米、發芽糙米、留胚米、食品專用粉、全麥粉及營養強化產品等)及制品的開發生產;傳統主食工業化生產;雜糧加工專用設備開發與生產
28、菜籽油生產線:利用超臨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藝,采用膨化、負壓蒸發、熱能自平衡利用、低消耗蒸汽真空系統等技術, 油菜籽主產區日處理油菜籽 400 噸及以上、噸料溶劑消耗 1.5 公斤以下(其中西部地區日處理油菜籽 200 噸及以上、噸料溶劑消 耗 2 公斤以下);花生油生產線:花生主產區日處理花生 200 噸及以上,噸料溶劑消耗 2 公斤以下;棉籽油生產線:棉籽產區日 處理棉籽 300 噸及以上,噸料溶劑消耗 2 公斤以下;米糠油生產線:采用分散快速膨化,集中制油、精煉技術;玉米胚芽油生產 線;油茶籽、核桃等木本油料和胡麻、芝麻、葵花籽、牡丹籽等 小品種油料加工生產線
29、采用發酵法工藝生產小品種氨基酸(賴氨酸、谷氨酸、 蘇氨酸除外),以廢糖蜜為原料年產 8000 噸及以上酵母制品及酵 母衍生制品,新型酶制劑和復合型酶制劑、多元糖醇及生物法化 工多元醇、功能性發酵制品(功能性糖類、功能性紅曲、發酵法 抗氧化和復合功能配料、活性肽、微生態制劑)等開發、生產、應用。酵素生產工藝技術開發及工業化、規范化生產
30、畜禽骨、血及內臟等副產物綜合利用與無害化處理
二十九、現代物流業
1、煤炭、糧食、鐵礦石、化肥、石油等重要物資現代化物流設施建設
2、農產品物流配送設施建設,農產品、食品、藥品冷鏈物流,食品、藥品物流質量安全控制技術服務
3、現代供應鏈創新與應用
三十三、商貿服務業
1、現代化的農產品、生產資料市場流通設施建設
2、種子、種苗、種畜禽和魚苗(種)、化肥、農藥、農機具、 農膜等農資連鎖經營及綜合服務
四十三、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
34、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開發及設施建設
四十四、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
7、食品藥品安全快速檢驗技術、儀器設備開發及應用
45、農產品及其產地環境的有害元素監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第二類 限制類
一、農林業
1、天然草場超載放牧 80
5、獸用粉劑/散劑/預混劑生產線項目(持有新獸藥證書的品種和自動化密閉式高效率混合生產工藝除外)
6、轉瓶培養生產方式的獸用細胞苗生產線項目(持有新獸藥證書的品種和采用新技術的除外)
12、不符合生態養殖要求的湖泊、水庫投餌網箱養殖
13、不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開荒性農業開發項目
15、不符合國家規劃及產業政策的糧食轉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轉化生物燃料項目
十一、機械
51、背負式手動壓縮式噴霧器
52、背負式機動噴霧噴粉機
53、手動插秧機
54、青銅制品的茶葉加工機械
十二、輕工
19、原糖加工項目及日處理甘蔗 5000 噸(云南地區 3000 噸)、日處理甜菜 3000 噸以下的新建項目
20、酒精生產線
21、糖精等化學合成甜味劑生產線
22、大豆壓榨及浸出項目(黑龍江、吉林、內蒙古大豆主產 區除外);東、中部地區單線日處理油菜籽、棉籽 200 噸及以下, 花生 100 噸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項目;西部地區單線日處理油菜籽、 棉籽、花生等油料 100 噸及以下的加工項目
23、年加工玉米 45 萬噸以下、絕干收率在 98%以下玉米淀粉(蠟質玉米、高直鏈玉米等特種玉米年加工規模 1 萬噸以下)
24、年屠宰生豬 15 萬頭及以下、肉牛 1 萬頭及以下、肉羊 15 萬只及以下、活禽 1000 萬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設項目(少數民族地區除外)
25、3000 噸/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項目
26、年產 2000 噸(折干)及以下酵母制品
27、冷凍海水魚糜生產線
30、新建年產 5 萬噸以下檸檬酸生產線
31、新建 10 萬噸/年及以下賴氨酸、蘇氨酸生產線;新建 20 萬噸/年及以下谷氨酸生產線
第三類 淘汰類
一、落后生產工藝裝備
(一)農林業
5、超過生態承載力的旅游活動和藥材等林產品采集
7、種植前溴甲烷土壤熏蒸工藝
(十二)輕工
1、單套 10 萬噸/年以下的真空制鹽裝置、20 萬噸/年以下的湖鹽和 30 萬噸/年以下的北方海鹽生產設施
2、利用礦鹽鹵水、油氣田水且采用平鍋、灘曬制鹽的生產工藝與裝置
3、2 萬噸/年及以下的南方海鹽生產裝置
4、超薄型(厚度低于 0.025 毫米)塑料購物袋生產
22、生產能力 150 瓶/分鐘以下(瓶容在 250 毫升及以下)的碳酸飲料生產線
23、日處理原料乳能力(兩班)20 噸以下濃縮、噴霧干燥等設施;200 千克/小時以下的手動及半自動液體乳灌裝設備(牦 牛乳除外)
24、3 萬噸/年以下酒精生產線(廢糖蜜制酒精除外)
25、等電離交工藝的谷氨酸生產線,5 萬噸/年以下味精生產
26、傳統鈣鹽法檸檬酸生產裝置
27、年處理 15 萬噸以下、總干物收率 97%以下的濕法玉米淀粉生產線(特種玉米淀粉生產線除外)
28、橋式劈半鋸、敞式生豬燙毛機等生豬屠宰設備
29、豬、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藝
30、小麥粉增白劑(過氧化苯甲酰、過氧化鈣)的添加工藝
二、落后產品
(一)石化化工
5、高毒農藥產品:六六六、二溴乙烷、丁酰肼、敵枯雙、 除草醚、殺蟲脒、毒鼠強、氟乙酰胺、氟乙酸鈉、二溴氯丙烷、 治螟磷(蘇化 203)、磷胺、甘氟、毒鼠硅、甲胺磷、對硫磷、 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硫環磷(乙基硫環磷)、福美胂、福美甲 胂及所有砷制劑、汞制劑、鉛制劑、10%草甘膦水劑,甲基硫環 磷、磷化鈣、磷化鋅、苯線磷、地蟲硫磷、磷化鎂、硫線磷、蠅 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三氯殺螨醇
6、根據國家履行國際公約總體計劃要求進行淘汰的產品:氯 丹、七氯、溴甲烷、滴滴涕、六氯苯、滅蟻靈、林丹、毒殺芬、艾 氏劑、狄氏劑、異狄氏劑、硫丹、氟蟲胺、十氯酮、α-六氯環己烷、 β-六氯環己烷、多氯聯苯、五氯苯、六溴聯苯、四溴二苯醚和五溴 二苯醚、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六溴環十二烷(特定豁免用途為限制類)、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酰氟(可接受用途為限制類)
(九)輕工
16、厚度低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型塑料袋、厚度低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添加塑料微珠的牙膏和淋洗類化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