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取消部分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向公眾征求意見,擬取消部門規章設定的證明事項32項,部門規范性文件等設定的證明事項72項。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9年6月29日。
此決定經審議公布正式稿后,有關證明事項應立即停止實施。取消相關證明事項,并不代表對涉及事項辦理條件或者要求的豁免。如取消證明事項涉及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確需修改的,將在此后的修法過程中一并予以修改。
瑞旭集團對擬取消的證明事項進行了整理,與食品相關的事項如下:
表1 取消的部門規章設定的證明事項目錄(食品相關)
序號 |
證 明 |
用 途 |
依 據 |
1 |
營業執照復印件 |
申請“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生產許可” |
1.《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總局第16號令,2017年修訂) 2.《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6〕103) 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三〔2016〕151號) |
2 |
食品生產者住所名稱、生產地址名稱變更證明 |
申請變更“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 |
1.《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總局第16號令,2017年修訂) 2.《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6〕103) 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三〔2016〕151號) |
3 |
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 |
申請變更、延續“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 |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總局第16號令,2017年修訂) |
4 |
食品生產許可證遺失作廢公告 |
申請補辦“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 |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總局第16號令,2017年修訂) |
5 |
營業執照復印件 |
申請 “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總局令第17號,2017年修訂) |
6 |
經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實的注冊證書有效期內保健食品的生產銷售情況 |
辦理“保健食品延續注冊” |
《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食藥監總局令第22號) |
7 |
保健食品注冊申請人企業名稱、地址變更的證明 |
辦理“保健食品變更注冊” |
1.《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總局令第22號) 2.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三〔2016〕151號) |
8 |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證書及附件載明事項變更的證明 |
辦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變更注冊” |
1.《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總局令第 24號); 2.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申請材料項目與要求(試行)》(2017修訂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7年第108號公告) |
9 |
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證書及附件 |
辦理“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變更注冊和延續注冊” |
《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總局令第26號) |
10 |
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申請人企業名稱、生產地址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證明 |
申請“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變更注冊” |
1.《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總局令第26號); 2.《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申請材料項目與要求(試行)》(2017修訂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7年第65號公告) |
表2 取消的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目錄(食品相關)
序號 |
證 明 |
用 途 |
依 據 |
1 |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 |
申請“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復檢” |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復檢和異議工作的通知》(市監食檢〔2018〕48號) |
2 |
營業執照或其他資質證明 |
||
3 |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報告 |
||
4 |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 |
||
5 |
經備案的企業標準(適用企業標準時) |
||
6 |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通知書 |
申請“食品安全抽檢異議處理” |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復檢和異議工作的通知》(市監食檢〔2018〕48號) |
7 |
營業執照或其他資質證明 |
||
8 |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報告 |
||
9 |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 |
||
10 |
經備案的企業標準(適用企業標準時) |
||
11 |
注冊申請人與其他公司進行吸收合并或新設合并的證明 |
申請“保健食品變更注冊” |
1.《保健食品注冊審評審批工作細則(2016年版)》(食藥監食監三〔2016〕139號; 2.《保健食品注冊申請服務指南(2016年版)》(國家食藥監總局公告2016年第167號) |
12 |
涉及公司分立成立全資子公司的證明 |
||
13 |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取得國家或行業規定的相關資質證明 |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食藥監食監二〔2015〕228號) |
14 |
自釀酒成品安全性檢驗合格報告 |
注:標紅項與特殊食品相關
公告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