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7時46分,廈門110指揮中心接線員接到一名男子報警,稱自己的銀行卡在蓮前西路金雞亭的農行ATM柜員機取款時被吞。該男子就是張某,他稱自己急需用錢。接線員告訴他,這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范圍,建議他聯系銀行處理。
7時53分,110接線員接到一通報警稱“這邊農行有人持械砍人,人已經被殺了。”通過110監控視頻查看,卻發現報警人所稱的“砍人”銀行內,并未有異常,僅有一男子在場,而巧合的是,這個報警電話就是幾分鐘前剛來電求助的張某所打。
是為了引起警方重視,還是為了報復?慎重起見,110指揮中心讓蓮前派出所出警,思明分局特巡警反恐大隊也派人協同處置。上午8點,民警到達現場,并未發現持械砍人一事,只有男子張某在場,且渾身酒味。張某承認電話是他打的,但狡辯稱自己并未提及“砍人”字眼。看到渾身酒氣的張某,民警當場對其訓誡,告知了報假警的后果,建議張某待銀行上班后,可與銀行聯系處理吞卡事宜。
警察前腳剛走,張某又繼續打110,投訴的內容很多,從警察不給力不幫忙取卡,到埋怨銀行客服態度不好,然后還稱自己沒錢吃飯。就這樣,張某一共撥打了17次。蓮前派出所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后再次出警,將涉嫌謊報警情的張某帶回派出所審查。張某的行為已構成擾亂公共秩序,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