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時看到豪車總是躲得遠遠的,沒想到這次撞上了自行車里的豪車。”張師傅說,當天途經市區溫迪路南巷十字路口轉彎時,他看到前方的寶馬車行駛緩慢,為避開那輛車,他把車開到非機動車道上,卻撞上一輛自行車。騎車的年輕人沒受傷,自行車受損。張師傅準備掏幾百元賠償,可那名年輕人說的話卻讓他傻了眼。“我這車買過來要11萬多的。”
“我第一反應是:碰到想多要錢的了。”張師傅說,沒想到第二天他到自行車車行一打聽,店主報價11萬多元。
張師傅是安徽人,在溫州開出租車10多年了。他說,這輛出租車是與朋友合租的,他每月收入3000元左右。
昨天,記者在市區一家自行車店里見到了這輛“受傷”自行車。店主林先生說,這輛自行車是“梅花”牌(COLNAGO C60),是意大利進口的,好多人叫它“自行車里的法拉利 ”。
店主林先生介紹了自行車的受損和預計修理費用。“后撥、輪組都有損壞,車架、坐墊和車把有不同程度碰擦和變形。”林先生說,車架48000元、輪組25000元、車把3700元、后撥3600元、坐墊2066元,更換這5樣要82366元。
自行車車主張先生稱自己是名自行車愛好者,不愿透露職業。他說,一年半前就訂了這輛車,今年10月才等到貨,沒想到還沒騎幾次就遇到這樣的情況。他的要求就是把受損部件都更換。
昨天,的哥張師傅投保的保險公司對自行車的定損情況進行核實。負責保險定損的工作人員說,張師傅這輛出租車投保了第三方責任險,根據規定有一定不計免賠的額度,保險公司承擔80%,他要承擔20%。
張師傅說,根據對方開出的價格,除去保險,他自己要賠付16000多元,他認為自行車坐墊、手把等只是輕微受損,沒必要全部更換。
雙方均表示,如果調解不成,可能走法律程序解決。
北京德恒(溫州)律師事務所薄士坤律師說,根據交警部門認定的事故責任,張師傅需要為此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自行車部分損壞是張師傅的行為所致,理應承擔該部分的維修費用,這與張師傅主觀上是否知曉自行車價值無關。建議張師傅,與自行車車主就定損項目溝通,必要時引入第三方,對自行車維修項目與事故發生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果明確受損零部件是否需要更換。此外,張師傅應注意留存證據,例如事發時自行車車輛受損部位照片等,以便更好維護合法權益,防止過度維修帶來不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