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是國際護士節,而延安大學附屬醫院的女護士小郭卻在當天遭到病人陪護家屬的毆打,又是踩胸又是踢腦袋。小郭最后因為顱腦損傷住院,兇手李某也被警方控制住。
同一天,海南的媒體調查稱,當地省人民醫院急診科30多名護士,至少10名護士被人打過。另據報道,1978年原衛生部出臺規定,醫療機構病床與護士的配備比例不得低于1:0.4,2008年國務院出臺的《護士條例》再次明確這一標準。但時至今日,這仍然只是一個難以落實的“參考標準”。一方面社會亟需大量護士,一方面護士的待遇不高又容易遭到傷害,職業認同度很低,這正是眼下不得不稱之為“扭曲”的現狀。
針對醫護工作者的人身攻擊,絕對應該得到法律的嚴懲。打人傷人既不理性也無必要,更會把事情導向復雜難解的局面。對于郭護士來說,被打傷是再明顯不過的,但對有的人來說,被打之后卻又陷入了更深的漩渦。
今年2月25日,南京市口腔醫院護士陳星羽與患者發生沖突,結果造成“癱瘓”。而警方在公布事發監控視頻后,陳護士受傷程度的真假與否,成了網民分析和熱議的焦點,傳言四起,更有人懷疑所謂“癱瘓”,是醫院方面趁勢謀劃的騙局,以左右輿論的風向。《南方周末》、《解放日報》都對此事件進行了深度追訪,但帶給讀者的,仍是一個“未盡之問”。一篇報道如此結尾道,“所有的傳言或者真相,也許就在那里。圍觀的人群散去后,剩下的就是這些當事人,才能體味這個事件對他們人生的影響……”
打人傷人對不對,其實是個連小孩子都能判斷的選項。可一旦套上醫患糾紛的背景,是非就變得模糊了。不僅要傷人,而且要誅心,試問,這樣的社會氛圍如何能還醫患關系和諧?護士節里打護士,恐怕并不只是時間的巧合而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