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工作中的童工,是指年齡在5-17歲、從事家庭服務工作的未成年人。據估計,全世界現有1500多萬年齡在18歲以下的家政工,其中大多數是未成年人。國際勞工組織消除童工國際計劃處主任康斯坦斯·托馬斯說:“根據我們現在的估計,大約有1550萬孩子從事家政勞動,即在別人家里工作而不是在自己家中,其中1000萬人都是我們所說的被禁止使用的童工,多數童工都處于危險或被奴役的狀態。這些童工是真正的弱者,他們在第三方雇主家里工作,從事的勞動包括清潔、熨燙、烹飪、園藝、取水、照顧孩子、病人或老人。”
托馬斯說,這些童工們遠離自己的家庭,往往超時工作,缺少個人自由,從身體到心理都很脆弱,甚至可能遭受虐待或性侵害。他們遠離公眾視線,或因與用人家庭有親戚關系而不被看作是“童工”,這使得他們難以得到應有的保護。
報告顯示,從事家政工作的童工呈現如下兩個特點,一是女性高于男性,二是主要集中在發展中國家。據統計,在5歲至17歲從事家政工作的童工中,女性占73%,男性占27%。另外從地區分布上,主要集中在拉美、非洲和南亞國家。康斯坦斯·托馬斯說:“在拉美地區,中美洲的情況最為糟糕。我們將努力對這一地區給予更多關注,因為如果按地區來劃分,其他拉丁美洲國家的情況都在改善,而中美洲卻停滯不前。拉丁美洲的情況十分不平均。在非洲,主要是撒哈拉以南地區,去年(童工)的數字不僅沒有減少,反而還在增加,特別是年齡在15歲至17歲的童工。”
伊索卡是非洲國家貝南的一名女孩,9歲時被帶到象牙海岸做家政童工,迄今已經三年;14歲的尼泊爾男孩布迪也曾是一名童工,險些被雇主轉手販賣,后來在人道組織幫助下成功逃脫,回到父母身邊。國際勞工組織指出,使用童工,不僅是對兒童權利的嚴重侵犯,而且還將阻礙各國及聯合國發展目標的實現。為了消除童工現象,國際勞工組織早在1973年就發布了《準予就業最低年齡公約》;1999年又發布第182號公約,要求禁止并消除最惡劣形式的童工勞動。國際勞工組織呼吁各國切實履行上述公約,并從立法與政策層面做出努力。康斯坦斯·托馬斯說:“當然,還需要在立法和政策層面采取行動。比如,有些國家沒有對從事家政工作的最低年齡做出規定,這一年齡不應低于就業的最低年齡限制;同時還要明確這些工作的危險程度,哪些是18歲以下孩子不能做的,哪些是18歲以上法定工作年齡的青年人可以做的。”
國際勞工組織指出,家政工作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就業機會,尤其是對女性和青年人,因此應當予以規范化。消除家政勞動中的童工現象,既是為了保護兒童的權利,同時也是實現家政工人體面勞動的重要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