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國首個法定的“憲法日”,這不僅是對現行八二《憲法》的紀念,也是加強憲法精神宣傳的重要方式。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習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我國的憲法是人民憲法,最核心的規定就是對人民權利和福祉的保護。因此,憲法是民眾日常生活身邊鮮活的制度,與普通百姓和全社會福祉都密切相關。
與憲法在民眾生活中起到的重要性相比,社會對憲法的了解還遠遠不夠。為此,《新京報》和優數咨詢聯合做了一項社會調查顯示,在1197名受訪者中,完整讀過憲法的僅15.7%,完全沒有讀過憲法的有33.2%,而讀過但未讀完的占到51.1%。這說明憲法在社會民眾的普及率有待加強,普通民眾對憲法重要性的認識也有待提高。
調查中,有一組有意思的數據,在“沒讀過”憲法的選項中,大學本科比例達到了31.1%,而碩士及以上學歷更是37.7%。在一般的人印象中,學歷高意味著對憲法的了解和熟知程度更高些,然而調查數據還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之外,高學歷的人群沒讀過憲法的比例不低。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法治建設不僅僅是國家的事情,也是公民自己的事情,只有民眾個人樹立了憲法信仰,“依法治國”根基才會更加牢固。
民眾既是法治社會的建設者,也是法治社會的最終受益者。民眾對憲法的了解程度也間接反映出法治社會的發展程度,憲法作為根本大法是民眾理解其他法律法規的基礎,也是評價政府行為和社會事件的標準。所以,越是充分了解憲法的社會,民眾對某一事件和行為的看法越是一致,也就越接近法律標準。同樣,越是在憲法教育成熟的社會,國家行為與民眾需求越是一致。可見,憲法的普及也是法治社會的基石。
憲法作為人民權利基本保障法,既可以實現民眾直接參與政治的權利,行使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也可以成為民眾監督政府依法行政的手段,行使輿論監督權、依法批評和知情知政權;既可以成為保護民眾合法財產權的保障,依法維護自己的物權、知識產權和其他人身權,也可以成為民眾受教育權、受救助權和工作權等基本人權的武器。
民眾只有了解憲法和學習憲法,才能更好地真正融入到法治社會之中,通過憲法將本身弱小的個體權利,變成值得尊重的憲法權利。同時,公職人員作表率,都充分了解到憲法至上的意義,才能更好地將憲法作為人民權利基本的保障法,才能自覺遵從依法治國的軌道。
憲法的權威來自于所有社會成員信仰憲法,而信仰的前提則是了解憲法。“國家憲法日”不只是一場宣傳,對憲法的尊重,首先需要每一個人從了解憲法開始。在首個國家憲法日,無論是公職人員還是普通民眾,大家都應一起來讀讀憲法,尤其是以前沒有讀過和沒讀完的。
12月4日是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4部憲法。這4部憲法因其實施的年代分別被稱為“五四憲法”“七五憲法”“七八憲法”和“八二憲法”。
現行憲法共4章138條,共計1.6萬余字,分為目錄,序言,第一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至今已歷經4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