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省人大常委會、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省依法治省辦聯合在福州召開國家憲法日座談會。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徐謙出席會議并講話。
徐謙指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國首個憲法日。我們要學習憲法,宣傳憲法,實施憲法,推動全社會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推進法治福建建設。他強調,認識憲法,要明白憲法的地位和作用,憲法是“母法”,是中國根本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統帥;宣傳憲法,要改進宣傳形式,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黨員干部帶頭學習憲法,形成法治思維,同時建立完善憲法宣誓制度;實施憲法,要自覺維護憲法的權威和尊嚴,各級國家機關要切實擔負起保障憲法貫徹實施的職責,各級領導干部要做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表率。
省委組織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福建日報社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座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