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 ” (Human Rights Day)。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并發表了《世界人權宣言》 。這份迄今已被翻譯成200多種語言的聯合國文件宣布:“所有的人均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方面處于平等地位。1950年,聯大決定將每年的12月10日定為“世界人權日”。
“世界人權日”和第二次世界大戰有著極其密切的關系。二戰是世界上的資本主義國家為了重新瓜分全球的資源,如原料和土地等,而發動的大規模戰爭。對全人類來說,戰爭是非常殘酷的。二戰期間,到處生靈涂炭,民不聊生,人類遭到空前的浩刧。在戰爭年代,根本沒有什么人權可談。
人類吸取了這慘痛的歷史經驗教訓過后,為了避免這樣的悲慘歷史重演,通過聯合國在1948年12月10日發表《世界人權宣言》。值得注意的是,《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大會在沒有任何國家反對情況下通過的。
為了紀念這個重大的日子,聯合國把通過《世界人權宣言》的日子(也就是12月10日)定名為“世界人權日”。這就是“世界人權日”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