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媒體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7日在海南博鰲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限制將嬰兒配方奶粉帶出香港“是不得已而為之”,因之前采取的措施均失效。他說,對于什么時候解除限制,沒有時間表,希望首先對香港本地奶粉零售有好的保障,同時也能滿足內地和海外的需求,形成多贏局面。
從3月1日開始,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奶粉出關限制。根據香港特區《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任何人士除非獲發出口許可證,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為容許輸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離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隨身行李中,輸出總凈重不超逾1.8公斤的配方粉。然而該人士須年滿16歲,且在過去24小時內沒有離開香港。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0000元及監禁2年。
自3月初實施以來,有關爭議不絕,海關人員執法屢次出錯。香港食物及衛生局3月28日宣布,修訂“限奶令”中“配方粉”的定義,刪除當中“看似是”的字眼,期望更清晰厘定“配方粉”的定義;但有政務官認為,海關“拉錯人”,問題不在定義是否清晰,關鍵是政策局或海關高層下達指令時,似乎與前線執法人員未有清楚溝通,才是問題癥結。就此,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向受影響的顧客致歉。
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常任秘書長黎陳芷娟曾指出,限制奶粉措施是必須政策,奶粉短缺問題的確于農歷新年前后存在,當局會繼續與奶粉商商討如何完善供應鏈,政府會觀察未來“水貨高峰期”,即是黃金周及農歷新年前后市場上的奶粉供應,因此政府最少一年后,才會考慮是否取消相關法例。
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撤銷“限奶令”必須符合四個原則,包括整體供應、零售鏈的補貨機制、熱線訂購嬰幼兒配方奶粉服務以及零售點的預訂服務都能完善,讓本地家長能夠購買足夠的奶粉。政府會定期到立法會匯報情況,以檢討細節。同時,政府認為引起內地人反彈的原因是溝通不足。它會在日后顧及受影響的內地人,利用內地媒體發布消息和解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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