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朝鮮日報》網站4月13日報道,韓國政府預計將出臺方針,允許零食、方便面等食品包裝上產品名中的漢字或一些外文標記比韓文字體更大。也就是說,日后在零食或拉面的外包裝紙上的漢字、英文、日文等文字將會頻頻出現。
13日,韓國規章制度改革委員會和食品醫藥安全處(以下簡稱食藥處)透露,為了允許產品名中的漢字或外文印刷大小大于韓文,食藥處將根據食品衛生法第10條的規定,修改“食品等的標記標準”.
現行的標記標準為:為了幫助食品的消費者理解其意思,允許漢字或外文和韓文混合標記。但是,這也僅限于漢字或外文標記的大小不超過韓文字體大小的情況下。
現行法律也允許進口食品和已根據商標法登記注冊了的商標,漢字或外文印刷大小可以大于韓文,但也僅限于在產品的名稱標記中。
食藥處通過規制改革委員會表示:“我們預計,限制食品產業外包裝外文字體的大小,與其他產業相比,食品產業的營業、營銷活動也將會受到限制,以致大家反映產品營銷遭遇瓶頸。”
“考慮到若是外包裝上所有事項的標記,漢字或外文都比韓文要大的話,消費者會誤認為外國產品或者與外國產品混淆,所以預定僅限于產品名稱的標記上,修改相關的標記法律。”
食藥處認為,如果產品標記中外文印刷大于韓文導致消費者誤認為外國產品的話,將會根據食品衛生法施行規則,判定該產品為虛假標記或夸大宣傳。
預計若是食品產品名中,外文標記得到允許可以比韓文大的話,那么一些專門針對中國或日本游客開發的食品名字將大量出現。相關業界的營銷方式也將發生不小的變化。
但是,正因食藥處提議允許食品產品名的外文或漢字標記可以大于韓文,或將引發韓國國民的爭議,他們認為這是對“韓文怠慢”.